关于民事赔偿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0:33:56 64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如果造成了大的伤害,就要看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若造成轻微伤,则需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以及罚款拘留。若造成轻伤,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怎么判刑,就要看受伤者的受伤害程度。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最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害的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
    民事司法赔偿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时,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项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是极其有限的,即仅限于违法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和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等三类行使职权的积极作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以不作为的形式违反法定义务和程序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乃至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违法行使职权的消极不作为行为也应纳入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民事司法赔偿范围的规定仅限于上述三类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但这并不意味着造成当事人及案外人损害的只有这三类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作为行为。这种封闭型的列举式立法体例不利于公平合理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失法律的公正性。从司法实践来看,下列二种情形宜需列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2023-04-24
    1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解释:有关法律的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民事诉讼,旨在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在实体法上,它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可以归类为一种民事诉讼。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 带 民 事 诉 讼 相 关 法 律 规 定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道法律法规类的题目。其中,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有维护承包方
    2023-10-08
    423人看过
  • 关于临时工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
    2023-04-03
    304人看过
  • 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
    一、在行政范围内的赔偿。1、如果是与行政有关的部门或者是为其工作的职员,在行使自己工作的的权利的时候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就关押了人民,或者是用非常强硬的方法让别人不能自由行动的、出现了打别人或者是非常不好的对待别人这种行为,或者允许他人做这样的事情因而导致了别人在身体和心灵上的一些损伤甚至是使别人失去了性命、用了一些法律上并不允许的机械导致了他人受伤甚至是失去性命、用其他的行为导致人们受伤或者失去了性命。这时受到伤害的人是有权得到应得的补偿的。2、如果与行政有关的部门以及为其工作的那些人,在没有得到法律的人允许就罚别人的钱,或者是没收别人在运营时所需要的证件以及钱财、强硬的使别人的钱财不能由自己支配、做出的不合法律的其他事情使人们的钱财受到危害。这时。钱财受到危害的人也是有权得到相应补偿的。第二、在刑事范围内的赔偿。1、与刑事有关的那些部门以及在这个部门中工作的那些人,不是根据法律的要求对人
    2024-01-17
    132人看过
  • 关于国家赔偿金利率多少范围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国家赔偿项目有: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具体有:(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
    2023-06-21
    224人看过
  • 询问关于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答案
    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是:1、劳动者治疗期间花费的医疗费;2、工伤劳动者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3、若工伤造成劳动者残疾的,则还有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4、劳动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5、住院时的护理费;6、对于残疾劳动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团体补充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
    2023-07-11
    380人看过
  •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费用金额的范围
    医疗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是: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四级医疗损害赔偿费用在什么范围之内四级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确定,实行一次性结算。(二)误工费: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根据市劳动
    2023-07-22
    91人看过
  •  电梯事故赔偿范围的具体范围
    这段内容讲述了电梯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等。如果致残,还包括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电梯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因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餐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如果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电 梯 事 故 赔 偿 范 围 包 括 哪 些 ?电梯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根据《电梯安全法》规定,电梯发生事故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电梯使用单位有过错的,则由电梯使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电梯的维护保养责任则由电梯制造单位承担。电梯安装、改造或者修理的单位,
    2023-09-08
    265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明材料有哪些如果财产已经毁损,那么需要提供购买发票,没有发票的,根据市场价进行评估。如
    2023-02-17
    2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代理人范围的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中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只有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同时,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近亲属是指当事人身体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亲属。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
    2023-09-03
    453人看过
  • 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范围
    根据《刑诉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仅包括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党的物质损失,不包含精神损害。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被告人仅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直接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的。只有给受害人造成直接损失,如身体收到伤害,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2、
    2023-06-30
    145人看过
  • 什么事情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为: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法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法官渎职行为造成公民财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都有哪些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
    2023-03-31
    172人看过
  • 2024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一、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刑事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诉讼范围。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2023-12-18
    92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的赔偿范围
    征地补偿标准
    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它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第十九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
    2023-07-02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民事赔偿收据范围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等非物质类的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在这里需要留意: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均不视为物质损失,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均无法得到判决支持。这里大家可能会提出疑问: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物质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可行除了交通肇事案件之外,答案是否
    • 关于赔偿,国家多少赔偿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 关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法反对除了正当防卫或司法机关人员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逮捕、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之中的最低限度的暴力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因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二级或以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样反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此,如果受害人达到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人会被追究行政责任 而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是民事法律范
    •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4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民法律关于离婚赔偿的基本范围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需要以下条件: 一、对方要存在法定的可以请求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二、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过错,这里要注意单纯的出轨并不构成离婚赔偿的条件。 三、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害、精神伤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