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土地所有权归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10:40:41 128 人看过

一、学校里的土地所有权归谁管

学校里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1.对于学校这类特殊用地,国家赋予了相应的使用权,以满足其教育、教学及相关活动的需求。

2.这种使用权的存在确保了学校能够拥有稳定的土地基础,进而有效地开展教育工作。

3.尽管学校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并不意味着学校校长或其他负责人可以随意处置或改变土地用途。任何未经授权的土地使用或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土地使用费及缴纳标准

关于学校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根据现行规定,学校作为教育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

1.这是因为学校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其土地使用主要用于教育目的,而非商业盈利。因此,学校无需像其他商业用地或住宅用地那样缴纳土地使用费。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校将土地用于非教育目的或进行商业活动,那么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3.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用地使用权年限

学校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具体而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

1.这意味着学校作为教育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最长为五十年。在这五十年内,学校可以依法享有和使用土地,进行教育、教学及相关活动。

2.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学校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续期或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同时,学校也应当严格遵守土地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违法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共有土地归谁所有?
    土地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在二轮承包中,虽然以一方的名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以一方为户主,但实际分得的土地却分得了双方的份额。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人口数中也包含了另一方。由此,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
    2023-07-07
    3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归谁所有?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归谁所有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版农户,权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所有权属于谁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2022-05-02
    422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所有权归谁
    一、农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所有权归谁当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时,其所有权将发生转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被征收后的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1.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其所有权从原本的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2.虽然所有权归属国家,但土地的使用权等权益仍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3.农村土地的征收工作通常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管理。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确定。二、农村的土地征用听证情况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听证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征收土地并不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他们有权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提出听证申请。2.如果当事人提出了听证申请,那么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3.在征地依
    2024-07-24
    348人看过
  • 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谁?
    一、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谁?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
    2023-06-16
    250人看过
  • 土地怎么确认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原承包土地是荒山、征地后变成林地土地补偿归谁所有林地土地补偿归承包人,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
    2023-08-08
    231人看过
  • 女儿嫁人,土地归谁所有?
    如果说农村老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女儿出嫁以后户口也已经迁出,对于这种情况下,在老人去世以后,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收回,女儿无法获得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但是在收回之前土地上的承包收益,女儿是可以合法继承的。如果女儿已经出嫁,但户口仍然在父亲名下没有迁出,对于这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而不是因为一个家庭成员或者是户主去世而被收回,所以女儿可以继续享有该片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女儿出嫁父母去世土地归谁1、女儿出嫁父母去世土地归集体或者国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父母去世后女儿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如房产等。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
    2023-07-05
    268人看过
  • 土地拍卖收入归谁所有
    土地拍卖收入绝大多数划归了地方政府所有,如果出让的土地为国有土地的话,拍卖的款项收入是归政府所有的。而如果是集体土地出让的话则是归集体组织所有。一、农村已经拆除的住房,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谁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
    2023-04-03
    98人看过
  • 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镇里有权征地建学校吗(一)要制定规划,就是要征那些地块。(二)政府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如果是国有土地,按照最近颁发的国有土地补偿办法实施。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三)如果是国有土地,补偿方案制定后,与业主协商,谈妥价钱。谈不妥,则通过法院打官司,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如果是集体土地,村委会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补偿方案,2/3村民同意,该方案即合法。(四)对于国有土地,政府拆迁部门把补偿发给业主,然后拆房子。对于集体土地,拆迁部门把补偿交给村集体,然后就开始拆迁。(五)村集体把补偿款按照既定的分配方案,发给村民。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则村集体有权强拆。或者政府通过打官司直接拆除。二、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行征地拆迁的,但可以成为房屋征收实施的受托单位。
    2021-11-09
    202人看过
  • 占用邻居土地建房审批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和《房权证》来判断土地所有权归谁。关于土地的面积大小,这两个证书都有记载,可以作为参考依据。该问题属于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一、农村土地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农村土地房产纠纷的类型有:无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土地出让纠纷、以及基层组织非法经营引发的一些纠纷。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没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甚至有土地出让合同,但土地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明确。出现土地房产纠纷,可以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二、土地被他人侵占怎么维权土地被他人侵占的维权方式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要求侵占人及时返还土地;如果协商不成
    2023-04-02
    480人看过
  • 乡镇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一、乡镇企业破产后土地所有权归谁如果原乡镇企业使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的话,破产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如果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已经划拨或者转让给企业自身所有的话,破产后,企业仍具有所有权,可以在拍卖后将财产算入破产财产。二、宣告破产终结的程序有哪些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已经发现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同时裁定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终结。同时终结也可以由债务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2、终结后的有
    2023-06-06
    117人看过
  • 有林权证的林地归谁所有
    有林权证的林地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具体内容如下:1、法律确认的对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林地的使用权。中国森林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种植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2、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树木,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林木,由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书,登记造册,确定和保障其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
    2023-08-12
    229人看过
  • 农村三十年前开垦的土地所有权归谁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一、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
    2023-03-26
    223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二十年后的所有权归谁
    一、农村土地使用二十年后的所有权归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不管是使用多久,所有权都是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二、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应该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三、土地使用权期限延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2023-05-06
    102人看过
  • 学校集体建设用地所属权是谁
    一、学校集体建设用地所属权是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二、集体土地确权证怎么发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
    2023-05-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学校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使用年限是多久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2
      1、农村学校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国家所有,土地使用年限就是个人或者集体依法享有国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我们都知道,现在买房的使用权期限就是七十年,最高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七十年,当然,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有所差异。 2、国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3、按照相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新
    • 土地被征收,土地所有权归谁?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20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
    • 撤并农村小学校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所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那要看原来的小学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如果是国有,则归当地县教育局,如果是集体,则归原集体组织
    • 国有土地拆迁后土地所有权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1、铁路局家属区的房子,可能属于房改房,也就是说铁路局与住户是共同产权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铁路局当然可以获得补偿,在拆迁补偿时就应当核实清楚这些情况,当时在住户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补偿,存在很大隐患; 2、经过正常途径拆迁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应当收归了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正常的建设程序应当是你们公司申请审批建设立项,然后提出用地申请,批准用地后
    • 没有地确权有争议的土地归谁所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6
      没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