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共涵盖五部分,30余项措施。
在扶持实体经济方面,主要包括信贷支持,资本市场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定向扶持三个方面。相关优惠措施梳理如下:
(1)信贷支持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2)资本市场支持
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或者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以申请延期。
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
(3)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和企业定向扶持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此外,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在联合发文基础上,财政部还单独下发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支持力度,优化受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2月3日,央行出手,1.2万亿的逆回购如约而至,切实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保障。
这些,还只是起点。
地方政府:配套措施跟进
中央层面政策发布后,苏州、上海、北京等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措施。
2月2日,苏州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苏惠十条”);2月3日,上海公布减轻企业负担四项措施,同日,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京19条”)。
三地打出第一枪,相信各地扶持政策很快就到。下面,简要对三地政策进行梳理。
(1)苏惠十条
“苏惠十条”率先发布,不仅赢得企业主和网友点赞,也得到商务部的点名表扬。详细来看,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
金融支持方面,突出“扶”。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以及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各项政策以鼓励和倡议为主,确保金融系统不因此出现大的风险。
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突出“稳”。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视情况缓缴社会保险费。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突出“减”。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和税费,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负担。允许延期交纳税款,熨平疫情短期影响。最后,以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的方式,扶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2)上海“四条”
上海发布减轻企业负担的四项举措中,并不单独针对中小企业,受众范围更广。
与苏州一样,上海也在缓缴社保、失业保险返还上做出了规定。同时,上海还宣布推迟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预计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
此外,还将通过减费、延缓缴费、增加补贴等方式,全方位扶持企业渡过难关。如对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3)京19条
与苏州、上海相比,北京的扶持政策更加全面细致,不仅给政策、给资金,还着重强调政府服务和保障功能。
具体来讲,“京19条”从“优化审批、加大资金支持、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五个方面,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针对防控疫情物资的生产、采购、进口、资金拨付汇划、外汇办理等环节,开启绿色通道,并辅以税收优惠政策。
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借助央行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支持;建立专项资金池,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到位,并特别强调为肺炎确诊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医疗费用保障。
在企业服务方面,除失业保险返还、缓缴社保外,以补贴和贴息的方式,鼓励生产疫情所需物资的企业提质增效;引导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减免租金,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经营难题。
同时,北京市政府还强调了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对于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给予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和税收优惠的政策。并提出要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医生咨询平台”,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
最后,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方面,“京19条”对返京人员管理、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也作出详尽部署规定。
一、疫情信用卡怎么延迟还款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延期还款的申请表格,通过网络或者是柜台来进行办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收入及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可以延缓归还信用卡。
对以下四类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第一类,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第二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第三类,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第四类,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因疫情影响导致失去收入或者暂时没有收入的,按照银监会以及人行的规定,已经发文要求更加商业银行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的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所以说暂时没钱还贷款的,可以拨打银行的官方电话进行阐述说明,予以延期。
目前各家银行推出的政策基本都是给予最长不超过30天且不超过当月月底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记逾期记录,不收罚息。当然并非说直接申请银行就会给予的,银行会进行核实,要求你提供相关的证明证实确实受到疫情的影响导致还款能力不足或者失去收入来源。这就是有的人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因为不符合条件。疫情期间,贷款的偿还时间可以延后,可以免收违约金等。但是,延期还贷不等于可以不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入境有何影响
245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薪水怎么出来?
169人看过
-
冠状肺炎免疫治疗
485人看过
-
员工能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解除劳动合同?
291人看过
-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家待岗,工资怎么发?
205人看过
-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补助措施
419人看过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
-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还能诉讼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会受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当事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审查。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
-
冠状肺炎免疫治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冠状肺炎的新流行是免费治疗。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实施综合保障。2、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异地医生,先救治后结算,不实行异地医生支付比例的调整规定。3、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应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可临时性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我国现行法律对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护的主要疾病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7主要是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传染病指: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