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司法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26:20 267 人看过

发文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文号:深司[2005]173号

发布日期:2005-9-27

执行日期:2005-10-1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司法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5年9月27日

深圳市司法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有过错行为的,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过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指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并准许执业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过错行为是指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违反执业规定,故意或过失作出不真实或不准确司法鉴定结论的行为。

过错行为由市司法行政机关自行调查取证或委托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同一专业三名专家鉴定人进行审查后认定。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鉴定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二)受理不属于本机构鉴定范围或超越本机构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件的;

(三)内部工作人员指使或授意司法鉴定人做出不真实或不准确鉴定结论的;

(四)内部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泄露有关鉴定资料的;

(五)内部工作人员丢失、毁损、隐匿、涂改鉴定材料的;

(六)内部工作人员授意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资料的;

(七)其他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做出与事实不符的鉴定结论的;

(二)鉴定结论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适用标准不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

(五)应进行现场勘察、检验而未进行的;

(六)采集的数据、资料失实,导致鉴定结论明显错误的;

(七)丢失、毁损、隐匿、涂改鉴定材料的;

(八)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九)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十)其他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依法建议省司法行政机关取消其司法鉴定资格。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因过错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返还鉴定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第十二条对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在十日内将处理决定书书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在机构。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司法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内容印发施行。决定对《01号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作如下修改:一、删除“五、申请材料第(二)项中”5.车辆新度系数证明(原件1份);6.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原件1份):“内容,调整为:(二)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原件1份);3.身份证明文件,其中:(1)申请设立道路货运经营企业的,提交拟设企业的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拟设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2)已成立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
    2023-04-23
    253人看过
  • 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各区建设局、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1999]3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出新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一、新《施工合同》文本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
    2023-04-23
    96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府[2004]10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26日颁发施行)《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三届第一二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推进我市宝安、龙岗两区(以下简称两区)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三条两区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化进程,向市政府提出属于国有的土地面积、具体地域范围(附深圳市××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地域范围图),经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在两区城市化进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应对所涉及的土地进行清理登记
    2023-06-05
    204人看过
  • 关于印发《深圳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办法》的通知
    深府办〔2007〕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2007年11月8日颁布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一月八日深圳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由市政府、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投资建设的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出租住房的清退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存在以下情形的,租户或非法占有人必须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占有的政策性出租住房:(一)已承租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租户在本市已有一处或多处住房,包括以租户个人名义或其家庭成员名义登记的具有完全产权或者部分产权的住房以及虽未经登记但租户或其家庭成员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二)已承租全成本微利房和
    2023-06-05
    209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5日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落实产业政策,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定》(深发(2005)1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规则〉的通知》(深府(2004)176号)的要求,结合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关于土地审批权全部收归市政府,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由市政府统一行使,实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科学布局,集约利用。第四条本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安排以深圳市
    2023-04-22
    131人看过
  •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深办[2001]40号发布日期:2001-11-20执行日期:2001-11-20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庄礼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主任:刘学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振芬(市司法局局长)、胡建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白新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佟丹(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石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有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胡海洋(市公安局刑侦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伍秀琼(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辛本兰(市劳动局副局长)、江捍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江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袁宝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袁建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石永青(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2023-06-06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 深圳市南天司法鉴定是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3
      司法鉴定伤残的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1、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要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 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变更法人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 5、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旧法人个人U盾及密码。 7、公司数字证书。(领取代码的时候需要新法人身份证) 流程: 一、在网上预约到股权见证中心(投资大厦)做股权转让,递交资料修改; 二、去工商局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 三、其中细节可以搜---深圳公司注册顾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