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买卖合同的实施条件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46:23 270 人看过

要约买卖合同订立的条件是,要约人作出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其承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而承诺人作出了的承诺。

一、要约成立的基本条件

要约能够成立的主要条件有:

1、要约人必须具有发出要约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

2、要约人必须有与特定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吗?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除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的要约中另有约定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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