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离婚后死亡遗产继承问题。该人财产由其合法的妻子、父母和子女按不同比例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财产继承要坚持哪些原则
1、均份额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样做的优点,一是简单方便,容易实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纠纷;二是符合平等思想,比较公平合理。但它有也弊端,它容易导致不考虑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把平均份额当作惟一的分配遗产的原则,从而由形式上的平等导致实质上的不平等。因此这条遗产分配原则要受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均等条件的制约,只有在不发生其他条件制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对遗产的均等分割。可能导致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况,主要有:一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三是有抚养能力的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四是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可以均分。以上四个情况,制约着遗产的均等分割,有的还是遗产分割的单独原则。
2、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讲,权利与义务都是不应割裂的,没有不尽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享有权利的义务。父母子女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出发,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与虑各共同继承人生前对继承人尽义务的多少,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出发,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考虑各共同继承人生前对继承人尽义务多的继承人多分遗产,尽义务少的人则少分,不尽义务的则少分或不分。否则,就不能解决复杂的继承纠纷。在广大农村,出嫁女儿很少回娘家继承遗产,而在城市,出嫁女儿与儿子平等继承遗产却是普遍现象。这主要因为,在农村出嫁女儿一般很少对父母抚养义务,甚至那些没有独生子只有出嫁女儿的老人享受“五保护”待遇,由集休生产组织照顾其生活也被认为是正常现象。当然,也有例外,在农村也有女儿抚养义务尽的较多,而儿子抚养义务尽的较少的情况,因此,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考虑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才能做到比较公平,且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和发扬养老育幼的优良传统。
但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它不可以排除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继份额。按照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遗产的分割,从表面上看,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有多有少,似科不公平合理,便是,从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出嫁,尽义务多的多分,尽义务少的少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义务的应当不分,并照顾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以避免加重社会负担,却是比较公平的。
而且,还应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是抚养义务必须做全面的理解,不能仅仅理解为经济上的抚养,生活上的照料,而且还应当包括精神上、感情上的关心、安慰等等。
3、照顾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从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原则。
这里的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主要是无生活来源的未成个人、老人、病残者。由于他们无生活来源,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其生活必然困难,以至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条件。对于这种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但是对于那些生活上虽有特殊困难,而这种困难不是由于缺乏劳动能力而是由于好逸恶劳或从事赌博、吸毒等恶习所造成的,对这种人,则不得以其生活困难在分割遗产时予以照顾。
4、发挥遗产标的物效用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不仅应在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上力求做到公平合理,而且在具体分割遗产标的物时,还应当充分考虑这些标的物的实际效用。不同的标的物有不同的实际用途,各继承人对这些标的物的实际需求也不一样,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考虑这些标的物与各继承人需求之间的关系,以便充分发挥它们的实际效用。
对于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已经分割处理好了共同财产,故此离婚后若是前夫死亡,之前与该死亡主体存在过婚姻关系的民事主体,并不具有继承其遗产的资格。但若是其死亡之前订立了遗嘱,明确说明其可以获得遗产的除外。
-
上诉期最后一天丈夫死亡“离婚”妻子继承遗产.
453人看过
-
妻子死亡,丈夫再婚还有妻子遗产继承权吗
241人看过
-
丈夫死亡妻能否继承夫家财产
393人看过
-
夫妻离婚丈夫死亡遗产该谁
213人看过
-
离婚判决中所说的丈夫已死亡,妻子还能继承遗产吗?
406人看过
-
丈夫死亡后怎样继承遗产分割
164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上诉期最后一天丈夫死亡 “离婚”妻子继承遗产.辽宁在线咨询 2021-01-22法院一审已经判决一对夫妻离婚,然而在上诉期满前一天,男方突遇车祸死亡了。此时,主动要求离婚的女方提出要继承男方的遗产并要求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男方亲属则认为已判离婚的女方无权继承遗产。双方在法庭上辩论得不可开交。 法院一审已经判决一对夫妻离婚,然而在上诉期满前一天,男方突遇车祸死亡了。此时,主动要求离婚的女方提出要继承男方的遗产并要求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男方亲属则认为已判离婚的女方无权继承遗产
-
丈夫去世,妻子不签字,丈夫就死亡,妻子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死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51、你妻子死亡后,首先需要分配你们的共同财产,一般婚后的工资、购买的股票、房产、车辆都是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这些财产一半是你的,另一半才是你妻子的遗产。 2、你妻子的遗产部分,你作为配偶,是有继承权的,你岳父岳母作为你妻子的父母,也是有继承权的,你们应当每人占三分之一。 3、但前面讲的只是法定继承的情况,如果你们三个继承人之间有继承协议的话,是以继承协议为准的。 4、如果你不签字岳母就住你家不走,
-
假离婚后丈夫意外死亡,妻子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假离婚是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吗如果是这样的,是没有继承权的哦。在离婚的同时,夫妻双方就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通过协议分割财产。而离婚后,二人在法律上已经脱离了关系,失去了相互继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
如何继承丈夫死亡后的遗产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8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
妻子死了丈夫会继承继承遗产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