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原告住所地管辖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9:22:41 52 人看过

1、协议管辖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明确且唯一。否则约定无效。

2、对于如何认定管辖约定明确唯一,司法实际认定中存在较大难度与不确定性,司法人员基于对法律条文的各自理解,对相同的案件可能作出不同的定。

一、合同协议约定约定甲方所在地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法院,就是法律规定的协议管辖。所谓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必须符合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能是一审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法院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3、必须以书面合同形式约定;4、当事人选择的是确定的、单一的;5、不得违犯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借款合同到哪里起诉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

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三、借贷怎样明确管辖法院

借贷明确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约定具有排他性的,那就由约定的法院管辖,约定不明确的,那就适用法定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法院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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