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禁止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7 16:19:05 215 人看过

以下是律师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所禁止的八种行为表现:

1.未经许可自行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或者接受委托人赠与的价值物品或获得其他不当收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为自身获取与当事人争议相关的权益;

3.收受对方当事人赠送的贿赂或其他不当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勾结串通,损害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4.违反相关规定私自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5.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行贿或引荐贿赂,或者引导、示意当事人行贿,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干预司法公正和从业人员决策过程;

6.有意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伪造的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从而阻碍对方当事人公平地取得有利证据;

7.煽风点火、教唆当事人采取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手段来解决争议问题;

8.搞乱法庭、仲裁庭的秩序,干扰诉讼、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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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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