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过时效但承诺还款视为同意履行义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9:02:29 156 人看过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

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关于诉讼时效能否约定

诉讼时效是不能约定的,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约定长短的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起诉能诉讼时效抗辩吗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上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法院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司法解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制。原则上,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一般不予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第二审承接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在二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进一步陈述案件的事实,法院可以对一审未尽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除外情形即义务人在二审期间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对诉讼时效的影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义务人失踪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义务人失踪,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
    2023-07-04
    34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又提出时效抗辩
    一、如何处理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又提出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
    2023-06-08
    46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但对方未履行是否视为解除
    合同履行期限已过但对方未履行不能视为解除,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对合同履行准备方面的损失进行处理,理清双方责任即可。如果合同已经过了履行期限,对方仍然没有履行其相应的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如下: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2.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4.第三人履行5.价格变动的履行6.不完全履行二、合同履行的原则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
    2023-06-23
    466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是需要偿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在2年之内不主张权利,法院就不再保护。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权利?上诉权,是其实体民事权利并未因此消灭,仍可接受债务人的自愿履行。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是如何弥补的?(一)、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法律才可保护其合法权益;若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尽管其仍享有并可以行使起诉权,但失去了上诉权,法院将以诉讼请求已超过
    2023-05-22
    122人看过
  • 双方共同承诺还款吗:银行贷款是否为债务?
    银行贷款是否是双方共同债务需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双方都知道是双方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贷款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去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去银行贷款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信用贷款,那借款人本人去签合同就行了;2、不过如果是申请车贷、房贷这类贷款的话,因为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婚后购买的汽车、房屋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就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同意才行;3、而客户在银行申请车贷、房贷这类贷款时,不仅配偶要一起去签字,银行在审核时还不单单只查询客户本人的征信,其配偶的征信也会一起查询。银行贷款条件如下: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
    2023-07-07
    465人看过
  • 合同虽未签署,但有效吗?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是现代民事法律规范中允许我对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的后续承认制度。追认权是我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权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如果效力待定的合同得不到本人的认可,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处理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于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虽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将溯及既往,自合同成立之日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社会
    2023-07-03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虽过了时效未承诺还款是否能追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1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以诉讼时效期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时效期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3
      中断是法定事由而实质上把时效期间延长了,在时效届满前6个月内发生,而届满了就成为了死账,除非像你这种情况,自愿同于履行债务。
    • 为什么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不能撤销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诉讼时效届满后,如果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其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中断是诉讼时效还没有届满的时候,当事人提出同意履行时,发生中断。两者的区别就是诉讼时效是否已
    • 的行为是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认定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r而且,行使请求权并遭债务人拒绝或推拖,r应视为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可以提起诉讼。
    • 行业习惯能视为承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某些情况下行业习惯也可以视作对要约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