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价格评估中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01:38 323 人看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0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第22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综上,两个“10日”,是被征收人在此环节寻求救济所应遵循的期限。

一、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房会按照门面补偿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住宅房屋经批准用于经营活动的,是可以按门面房的标准进行拆迁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您的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您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

其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再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正确适用评估方法。主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等,因此需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最后,对评估报告或评估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可知,如果您如果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可以要求作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解释和说明。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携带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该机构应同样需要当书面告知您。如果您对该复核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您对补偿仍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如果您对补偿决定还是不服的话,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二、注册房地
    2023-03-19
    238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不同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范围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分为两类,即由城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官办评估机构和经政府部门核准成立的民办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这两类评估机构性质是不同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官办评估机构,是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是房地产市场评估的职能机构。而经政府部门核准成立的民办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是通过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资审同意,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方才成立的评估机构。因为性质的不一样导致评估机构评估事务的范围不一样。官办评估机构主要承办本行政区域内涉及政府税费收入及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以及受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房地产评估业务。所以,官办的评估机构可以接受任何种类的房地产评估事务,而民办的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评估范围有一定限制。对一般的房地产市场估价,当事人均可委托官办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或是民办的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进行。但涉及国家征收税费、
    2023-05-01
    49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用途综合的价格评估
    一、土地使用用途综合的概念土地使用用途综合也就是通常所说综合用地,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二、综合用地价格的评估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其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得的预期土地收益(地租)的多少,而预期土地收益受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共同影响。但在实际土地价格评估中,就某一具体
    2023-04-17
    62人看过
  • 征收房屋超容积率土地的补偿价格应怎样评估
    问题一:是对市场价值或价格的评估,还是对其有限价值或价格的评估?在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中,往往有一些不同于标准房地产容积率的房屋。如独门独院的私房,其合法占有土地的面积,就超过标准房地产占有的土地面积。对其补偿价值或价格的评估,在实际操作中的方法不一。如在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浙江省是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12条“被拆迁房屋合法占有的土地面积,超过其建筑面积除以标准容积率的,超过部分的土地面积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9条规定予以补偿。”杭州市有关部门根据这一规定,对超过部分的土地面积补偿价格作了具体明确。但在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这一规定是否继续执行就产生了分歧。一些人认为,《办法》第11条规定:“被征收房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
    2023-04-30
    381人看过
  • 土地价格评估委托协议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事项:宗地位置:_________权属证号:_________评估目的:_________宗地面积:_________批准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_批准用途:_________评估设定用途:_________宗地现状条件:_________评估设定条件:_________评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报告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报告份数:_________二、甲方所需提供的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规划要点宗地图宗地规划平面图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
    2023-05-08
    498人看过
  • 国有土地拍卖价格上限多少
    一、国有土地拍卖价格上限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国有土地拍卖价格的上线,不过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低价有规定。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二、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别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
    2023-05-06
    195人看过
  • 什么是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类型有哪些?1、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
    2023-04-06
    20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自己找评估机构做的价格评估有效吗?
    政府评估前,自己是可以找评估机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一章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第二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本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干预。评估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当事人的,由全体当事人协商委托评估机构。一、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进行评估的?(一)进行风险评估准备,制定评估方案,并向市建设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将重大拆迁政策草案通过相关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告或公示,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新政策的内容。(三)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名义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拆迁有关单位,拆迁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四)依据有关法规组织相关群众代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023-03-30
    298人看过
  • 如何评估中央产权房的价格
    如何评估中央产权房买卖价格评估中央产权房买卖价格的方法有:(1)通过网上评估系统评估房价;(2),经纪公司可以派人现场看房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收费进行评估。中央交付房如何交易中央交付房全称为“中央单位在京购买的公房”。允许上市的“中央单位在京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交付用房。根据国家政策,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中央单位在京共建的住房,也视为公房购买。北京的“中央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中交所的交易手续包括:(1)需要先办理上市手续的,购买中交所的,可以到蓝岛交易大厅办理上市手续。除此之外,客户还可以通过三家机构的连锁店拿到北京市中心单位上市公房登记表,填写后交回门店。您也可以通过网站在线注册或电话沟通。(
    2023-05-02
    74人看过
  •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三、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一)执行。四、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二)协商确定。五、为土地使用
    2023-06-10
    153人看过
  • 专业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概念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房地产专业价格人员,以房地产为对象,根据委托人不同的估价目的,按照一定的估价程序,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价格客观合理的估计、推测和判断。专业房地产估价的概念专业房地产估价的核心内容是为了特定目的,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为了保障这种分析、测算和判断的客观合理,不仅要求从事这种活动的个人和单位是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而且要求遵循公认的原则,按照严谨的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去分析、测算和判断房地产的价值,并且这种活动是受他人委托进行的。因此,如果给专业房地产估价下个完整的定义,那么它是指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为了特定目的,遵循公认的原则,按照严谨的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
    2023-06-05
    170人看过
  • 两种方法评估自己房屋的价格
    市场比较法举例:假设已知团结湖北三条一套55平方米的两居,成交价为4900元/平方米,建筑年代为1982年,楼层为5/5,朝向为南北向,双气,普通装修。如要评估一套甜水园东里65平方米的两居住宅,建筑年代为1988年,楼层为5/6,东西向,双气,普通装修的房屋。以团结湖北三条的房屋为比较对象,各项修正百分数如下:房屋位置为-3%(比团结湖北三条的位置差),建筑年代的相对折旧为:6×1%=6%,朝向为-1%,楼层为1%-(-2%)=3%,其他修正系数为0。因此总的修正百分数为:-3%+6%+(-1%)+3%=5%。因此该房屋的比准价格为:4900×(1+5%)=5145元/平方米。成本法举例:以成本法对上例甜水园东里65平方米的两居住宅,建筑年代为1988年的房屋进行评估。据了解甜水园地区的土地级别为二级,基准地价为3800元/平方米,假定相关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及利润分别为2.5%、5
    2023-06-05
    351人看过
  • 如何评估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由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及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可以转租、转让或抵押,但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在租期内有优先受让权,可以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转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涉及承租土地使用权的各种经济活动,尤其是转让、抵押、出资等,需要对其进行估价。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估价尚在探索之中。估价思路承租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租赁权益的价格。土地租赁权益是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占有和使用承租土地所获得的收益现值高于合同土地租金现值的部分。从价格构成上看,包括已付土地费用和合同权益两部分。因此,估价的基本思路,首要的就是求取承租期内土地纯收益扣除合同土地租金后的余额的现值,相应的估
    2023-06-10
    189人看过
  • 怎样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凡需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业务。首先由委托人提出评估申请,其中现房评估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期房评估应提供《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上述证件经估价人员审核无误后受理估价申请,填写业务委托书。其次由评估机构派评估人员对该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核实其坐落位置、面积、平面布置、用途、环境、景观、使用现状等,然后由估价人员选用适当的估价方法结合经验对房地产价格作出评估,撰写评估报告书,最后将评估报告交给委托估价方,并按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向委托估价方收取房地产估价费用。
    2023-06-10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房屋评估价里包含土地价格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房屋评估价里面确实包含土地价格,因为土地价格是房屋价格的组成部分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建安成本等各种开发成本,多种成本加在一起组成的房屋价格..。
    • 房屋价格评估公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
      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现在,买房贷款、卖房过户、找中介
    • 《房地产评估法》中评估价格的范围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2
      房地产价格评估法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通过同一房地产上市价格和同一类型房地产近期实际交易价格专业处理,转换房地产平均单价,结合评估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评估基础为基准地价、标准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
    • 涉及房屋买卖价格评估当中,房屋买卖地评估差额怎么回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
    • 房屋要评估房屋买卖房屋损失价格评估怎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违约,买方可主张或能获得法院认可的损失额如何确定,并非曾一度网络所传,或部分专业人士所认为的,想当然一定就是差价。上述案例中,法院并未将差额全部计作损失,而是按一定比例计取。此非个案,笔者亲办案件中也曾遇有法院如此认定,至于依据,大多与案例中类似,即考虑合同约定、履约情况(含已付款项金额等)、过错程度、市场行情、损失情况(含已支付房款以外的费用)等,至于如何考虑,如何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