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能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31:38 189 人看过

反担保人是不能行使预先追偿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反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追偿权,没有承担保证责任,就没有追偿权,因而追偿权不能在未确定前享有的。

一、担保债务是个人债务吗

担保债务不一定是个人债务。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需不需要赔偿

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如果借钱人不还钱的担保人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责任:

1、一般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债务人如果不能履行还清债务时,将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情况下担保的担保人在合同纠纷没有经审判或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期满拒绝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钱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担保的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所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三、连带责任能分先后吗?

连带责任不分先后主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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