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和改变原来的认罪供述的总称。翻供包括否认翻供和辩解翻供两种形式。前者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了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护,实际上导致了原供的变化。本质上,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一般来说,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
关于自首后翻供怎么判刑
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进行分析。
自首后翻供的处理:
对翻供的是否认定自首,应以当事人投案时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依据。因当事人自首而使悬案得以告破,在审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应当认为自首的价值已经实现,即使以后当事人翻供,也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当然,当事人翻供的态度足以降低对其从宽处罚的幅度。如果因被告人翻供而妨害破案或审判的,说明其投案自首的价值还没有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自首。
1、自首的性质
自首以认罪为必要,司法解释也规定,一审判决前翻供的,不能认定自首。这些观点和规定,未免过于简单化。自首是一种主客观统一于主动、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而不是统一于认罪态度的行为。假如当事人主动投案承认自己犯了杀人罪,甚至表示自己罪该万死,但是,却讲不清具体的犯罪细节,对此,我们连基本事实都无法认定,当然不会因为其认罪态度好而认定自首。相反,当事人主观上并不悔罪,只是迫于自认为无法逃避的形势,抱着争取从宽处罚的愿望而主动作了供述,我们并不因为其没有真诚悔罪而不认定自首。鉴于自首的成立统一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客观行为,我们不能因为当事人欠缺主观上的认罪态度而否认其客观上主动、如实供述的行为。
2、自首认定的时间范围
自首是当事人犯罪后、归案前这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具有自首价值的行为。当事人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行为即告完成。认定自首,应当以犯罪后、归案前这一时间段内当事人自首的行为为依据,而不是以归案之后的其他行为为依据。因此,当事人在自首行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为,不能改变其先前的自首行为的性质。
3、翻供对案件的影响
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自首的事实。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想要认定为自首情节的话,首先必须是投案自首的行为,其次的话,要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在之后有进行翻供的行为,那么就不能够再次认定为自首的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同案犯翻供如何认定
458人看过
-
被诱供如何推翻法律
205人看过
-
当庭翻供的如何采信
362人看过
-
翻供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自首后翻供如何处理
51人看过
-
如何遏制职务犯罪案件当庭翻供、翻证
83人看过
-
法院将如何处理庭审翻供?
209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翻供案件如何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1.审查被告人翻供的心理因素 对待被告人翻供,我们首先要分析被告人为何要翻供,其翻供的目的是什么。综观被告人翻供的案件,不外乎有以下三种心理因素。 第一,侥幸过关的心理。这类被告人迫于审判压力或认为自己所犯罪行已被审讯人员掌握,为求得宽大处理而作了有罪供述,但由于有些审判人员缺乏审讯艺术而被被告人发现自己所犯罪行的证据材料尚未被审讯人员掌握,翻供可以蒙混过关,便进行翻供。第二,后悔的心理。这类被告
-
如何定性为自首后翻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相关延伸】 问:自首成立后怎么判? 答: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依据犯罪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
当庭翻供的该如何采信陕西在线咨询 2024-08-25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所强调的理由,往往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期间被刑讯逼供,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法庭究竟应当相信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还是以前的供述呢据了解,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期间做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二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三是被告人在
-
如果承认犯罪,如何固定口供防止翻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的口供笔录,应由二人承办做笔录,按照程序笔录应该做三次笔录为正式口供。若是,嫌疑人翻供以前承词,公安可以拿出三次笔录为依据让检察院决定批捕。
-
行贿受贿的翻供如何办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如果行贿案件起诉到法院,法庭审判时受贿人不需要到庭,公诉人出示受贿人供述即可;检察机关讯问行贿人,一般是将行贿人作为类似于香港的污点证人,只要行贿人供认行贿事实,检察机关依次突破受贿案件,一般不追究行贿人法律责任。如果行贿人不配合检察机关,则有可能被追究行贿罪,或者行贿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不然是不会追究行贿人刑事责任的。刑法对行贿罪有明文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