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存量房是否需要划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24:16 402 人看过

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武汉市存量房屋购买合同模板

<p>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p>

<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p>

<p>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ldq

o;房屋所有权证&rdq

o;号为&ldq

o;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rdq

o;,&ldq

o;土地使用权证&rdq

o;号为&ldq

o;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rdq

o;。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p>

<p>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p>

<p>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p>

<p>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p>

<p>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p>

<p>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p>

<p>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ldq

o;房屋所有权证&rdq

o;和&ldq

o;土地使用权证&rdq

o;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p>

<p>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p>

<p>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p>

<p>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p>

<p>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p>

<p>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p>

<p>立合同人:</p>

<p>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p>

<p>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p>

<p>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p>

<p>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p>

<p>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p>

<p>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p>

<p>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是否能够使用划拨土地购房?
    划拨土地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1、需要在过户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以此来得到房子的租赁证;2、具体数额取决于房屋面积和土地等级,房屋属于划拨方式的,应当首次缴纳土地出让金;3、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支付。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进入二级市场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之前,须持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合法产权证件,向有审批权的市、县区土地管
    2023-06-30
    168人看过
  • 划拨已购直管公房能买吗
    一、划拨已购直管公房能买吗明确地说,这是不被允许的。这些所谓的“直管公房”,实质上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所以无论是何种单位抑或是身份的人士,都仅限于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并无权对其进行拥有或买卖。当然,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国家有权决定将这类房屋收回。为了更深入地理解“直管公房”的概念,我们需要先弄清楚它的定义。简单的说,“直管公房”即指那些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房产,同时也包括了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和大型集体企业自行建造的福利性住宅。无论如何称呼,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归属国家,任何人和单位只有在法律授予的合法使用期间内,才能享受对此类房屋的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划拨集资建房可以抵押贷款吗在不动产市
    2024-07-08
    75人看过
  • 买房划拨解读:你需要知道的
    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国家划拨取得,使用人对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征用、划拨土地都是国家对土地处置方法。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划拨是无期限的,出让是有年限的;划拨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出让需要按照市场价缴纳出让金;划拨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无盈利性质基础设施,出让一般是盈利性质商业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四
    2023-07-07
    435人看过
  •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最好不要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让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
    2023-02-11
    332人看过
  • 农村划拨划价房屋购买合同有效吗
    买卖农村房屋是国有划拨合同满足如下条件有效: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超过限定标准;2、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其他条件。一、农村房屋过户如何办理农村房屋过户流程:1、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过户材料;2、国土所审查资料;3、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发布公告后,报国土局审核;4、办理注册登记完毕后发证。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产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拥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二、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2023-03-30
    454人看过
  • 结婚后购买存量房公证流程是什么,买存量房共增需要哪些材料
    结婚后购买存量房公证流程是什么1、双方沟通、了解产权状况。期间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件。2、若卖方房屋合法,可进行期房交易,买方交定金(不是必选项),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详细记录,一式三份。3、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若房屋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将准予办理过户手续;若房屋产权不完整,或者未得到共有人的同意,交易申请将被拒绝。4、立契(少数的地区已经取消该流程)。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过
    2023-06-02
    87人看过
  • 太原:收购储备国有存量划拨土地补偿40%
    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新的收购储备国有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对纳入储备的国有存量划拨土地,补偿标准为宗地公开出让起始价的40%。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土地储备和土地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太原市近日制订了《关于收购储备国有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纳入储备的国有存量划拨土地,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绿地将不再另行补偿,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偿拆除;储备土地现状属住宅用地的,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对地上住户进行拆迁安置。对于困难企业,太原市也加大了补偿力度,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外,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再按宗地公开出让起始价的20%增加补偿,用于支持企业拆迁、结构调整或职工安置。此外,太原市明确规定,土地收购补偿由太原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在土地收购成本的计算上,收购土地的测量费、地价评估
    2022-04-24
    179人看过
  • 划拨房买卖需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一、划拨房买卖需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土地出让金要交以下:1.经济适用房分为:集资建房和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2.对于房本上面加盖的方形章,写着经济适用房管理,那按3%的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属于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3.商品房不用交土地出让金,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二、买卖安置房受法律保护吗买卖安置房受法律保护。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2023-04-03
    328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买房子吗,划拨土地后还能买房子么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多出现在房屋改造、安置房拆迁、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类型中。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的。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因买卖申请登记的,必须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价格及相关税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款。能否租用划拨土地办学根据前文的政策分析,营利性民办学校实际上是不能以划拨的形式使用土地的,那么其能否租赁其他单位的划拨土地用于办学呢?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将划拨土地用于出租应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暂行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
    2023-08-07
    499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买卖需要出让金吗,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屋买卖合法吗
    一、国有划拨土地买卖需要出让金吗国有划拨土地买卖需要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因此,国有划拨土地买卖需要交出让金。二、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屋买卖合法吗买卖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屋其行为不合法。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停止使用土地的,应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的,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
    2023-06-08
    377人看过
  • 房屋在划拨土地上产权是否可买卖?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民法典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条件民法典对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条件没有规定,划拨土地房屋转让的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
    2023-07-03
    374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买保险
    个人在购买住房时并无强制保险,但个人因购房申请公积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时,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投保规定险种作为借款条件。银行所指定的险种主要为住房抵押,其他涉及的险种还有贷款保证保险、人身保险。投保抵押住房保险对银行对个人都有利。银行要求购房借款申请人投保此险,是因为在购房借款时住房投置了抵押,抵押物的安全关系到抵押行为的有效性,通过参加保险可以转嫁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对个人而言住房价值高,普通家庭需长期积累才能购置,家庭经济承受不起不测的灾祸,就是贷款清偿后或不向银行贷款都有必要替住房加保险。当银行认为个人购房贷款在还款上存在较大风险时要求借款人投保证险种,投保该险保险人要求以所购住房作借款抵押为条件。作为购房贷款须保险的,银行方要求保险手续在贷款发放以前办妥。一般程序为银行与个人签订购房借款、抵押等合同后就办理公证和保险,然后办理抵押登记,最后办理放款。
    2023-06-13
    162人看过
  • 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是购房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一定都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一、什么是交易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受领标的物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称为出卖物。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二、产品买卖合同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产品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产品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三、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
    2023-03-10
    482人看过
  • 存量房购买合同有效吗
    只要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效力规定,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均应当成立且合法有效。一、在中介签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用在中介签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用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中介获得出卖人的委托授权,并且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该购房合同有效;如果中介未获得委托授权,委托人也未追认该合同的,则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买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买房协议如果合法且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有效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当事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法律
    2023-03-2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集体划拨的土地能否购买?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划
    • 何为存量划拨建设用地?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就是指用地单位(个人)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用途超出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市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存量划拨建设用地具体为: (一)商服用地: 1、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信用社等用地; 3、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培训中心
    • 房屋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划拨存量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存量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私人或单位所有的存量房,公房和私
    • 买房子需要交税土地划拨房屋买卖税是怎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2
      过户的土地属划拨用地,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各地方规定不同),5.4%的营业税,3%的契税,3.5%的土地增值税。
    • 购买存量房要缴纳哪些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购买存量房要缴纳哪些税存量房买卖税: 1、个人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住宅1.5%,花园住宅及非居住房屋3%。 2、单位购买,合同印花税0.05%;契税3%。 3、个人出售花园住宅的,卖方按综合征收率5%缴纳。详细内容向财税管理部门咨询。存量房买卖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按建筑面积的每平方米2.5元;非居住房屋,买受方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