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设工程中是否有口头约定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4:51:21 230 人看过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建筑工程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合同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无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据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无效。

一、口头合同的生效标准是什么?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口头合同在达成口头约定的内容后,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口头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二、口头协议有证人是否是有效的

口头协议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是有效的。

有效的情形:

1、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4、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有效的。此外,由于口头合同难以取证,难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特别是不能立即清理,目标金额较大的合同采用口头合同时,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目标的法律风险。

三、没有合同怎么起诉

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中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假如买卖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闹上法庭的,需要一些实际的证据佐证,在法院诉讼中要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自行鉴定的证据效力
    案情简介2013年6月6日,被告宋英政和原告曹永强签订温县金沙国际音乐广场室内外装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价款123万元(固定价格),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原告分6次共付被告款98.5万元。2013年9月17日,被告宋英政在完成部分施工内容后,组织的施工队伍离场。9月18日,原告申请温县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并委托温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告已施工工程部分进行价格鉴定,已施工部分评估价格为437500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已付工程款547500元及利息。办案思路及心得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中,工程质量及价款结算争议是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司法实践中基本采取“尊重协议约定为主,司法鉴定为辅”的处置规则,对双方争议较大,而法院又无法通过合同进行计量、计价的,则应通过司法鉴定来查明案件事实。1.自行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之比较自行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的相同之处:对被委托机构和从业人员都
    2023-08-17
    41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具有什么约束力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具有的约束力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3-08-06
    176人看过
  •  能否口头约定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一种担保方式,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约定。其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类型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担保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设立质权时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约定。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类型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担保范围;4、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口头约定质押合同的法律后果口头约定质押合同的法律后果取决于合同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如果合同双方已经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了质押合同,并且合同内容明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合同仅以口头形式约定,未达成书面合同,则可能会产生争议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
    2024-01-20
    405人看过
  • 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口头承诺无效
    如果合同注明口头承诺无效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再进行口头约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会约束双方当事人。因此,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内容,口头约定不能生效。法律上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口头承诺就是口头作出的承诺,对于口头要约,受要约人一旦口头同意,合同就成立了。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只要承诺代表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
    2023-08-02
    8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吗?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金条款。在相关主管部门对合同范本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双方亦可在合同中不采用缺陷责任期来代替质保金返还的期限,而是直接明确的约定质保金返还的期限。但需注意的是,应注意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保金的期限,由于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不一致,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该年限通常为50年或更长,如概括约定以保修期作为质保金的返还期限,将导致质保金的返还期限过长,易与承包人就质保金的返还问题产生争议。一、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及返还《质保金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
    2023-06-22
    3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
    对于设计者而言的责任: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
    2023-08-10
    4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纠纷是否有时间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时效限制。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和解就是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再进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说服下解决纠纷;仲裁是指根据双方争议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交由仲裁机关解决纠纷。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2023-07-02
    256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一、短工工伤怎么赔偿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2023-03-11
    70人看过
  • 中介合同中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介合同后口头变更部分条款有效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形式,通过口头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只要符合规定的,也是有效的,但如果出现纠纷,就没有证据证明变更了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
    2023-07-08
    206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的转包是否合法
    一、转包的概念1.1转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的规定,转包的法律含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1.2工程实务中的“视同转包”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单位人员的认定标准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分包工程发包人并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否则,违反
    2023-06-17
    43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还有效吗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一、建筑工程延误违约金原则上是有约定从约定,但是需要符合实际情况。1、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
    2023-03-19
    441人看过
  •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关于质保金的约定有哪些?
    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2、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一、所有建
    2023-03-13
    1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的无效合同对违约条款有没有效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且认定无效后,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婚姻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则可认定婚姻协议书是有效的。婚姻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二、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房地产分割
    2023-03-08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6
      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口头双方互相口头约定建筑工程合同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30
      1、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口头形式。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口头约定中约定的是否就是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3
      口头约定算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所以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对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所以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 建设工程管辖是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长揣拜废之肚瓣莎抱极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也不例外,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约定解决争议纠纷的管辖法院。
    • 建设工程工程合同上能否约定罚款数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合同当中的罚款在司法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所以,签完建设工程合同后如果有违约行为,也应该遵守合同中关于罚款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