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的一般适用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1:45:30 83 人看过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一、缓刑几年是指什么意思

缓刑几年是指在几年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

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二、管制措施都有什么?

管制要符合的条件有:

(一)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的管制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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