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若是出资不实是否违约
出资不实包括出资不足和未按约定出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分为公司成立前和公司成立后。
(1)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条即关于股东在公司成立前的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因为此时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地位,股东之间为合同关系或者说是合伙关系,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必然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条即为公司成立后的股东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此时公司已具备了独立法人资格,股东出资不实则可以运用“法人资格否认”制度,由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出资瑕疵会产生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会产生两类责任,一类是出资违约责任,另一类是评估不实责任。
(一)出资违约责任
1、瑕疵股东的补缴责任及违约责任: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发起人的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款或者第2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利向被告股东追偿。
(二)评估不实责任
1、瑕疵股东的补缴责任及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有限公司在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同时,公司在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评估机构的赔偿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证明不实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为出资不足与没有按照约定出资。至于此时的违约责任也要区分为两种,公司成立之前的出资不实违约责任,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成立之后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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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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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若是出资不实是否违约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6《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股东如果存在出资不足和未按约定出资等出资不实情形的,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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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若是出资不实的构成违约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7股东若是出资不实的构成违约。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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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实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需要承担。 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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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实是否违约?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0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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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1、股东出资不实违约责任,出资不实包括出资不足和未按约定出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违约责任分为公司成立前和公司成立后。 2、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