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如何维护原告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7:50:27 311 人看过

1、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4、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5、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担当原告的角色
    我国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要满足什么条件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方。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2023-07-06
    78人看过
  • 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权益如何?
    民事判决书,原告和被告都有。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宣判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民事判决书,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有权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因此,民事判决书是原告和被告都有,原告和被告拿到判决书后不服的,都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某汽车厂(以下简称某汽车厂)与被告柳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原告某汽车厂,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人解细峰,厂长。委托代理人傅友斌,男,1971年5月9日出生,汉族,该厂职员,住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31号。委托代理人唐国忠,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柳某,男,1982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头一村2栋104号。委托代理人李来,男,1984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大园坪组319号。原告某汽车厂(以下简称某汽车厂)与被告柳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灿红
    2023-07-14
    14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若被告不到场,原告该如何维权?
    提起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的解决办法:1、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到场,法院向原告发出传票传唤;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3、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离婚的。提起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提起起诉离婚需要用到的材料有: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材料;过错损害赔偿证据材料等。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05
    234人看过
  • 如何通过行政诉讼维护民事权益
    当事人要通过行政诉讼维护民事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并且需要在六个月的有效时效期间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该案件必须属于行政案件,且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一、行政诉讼已经过期了怎么办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行政案件指什么?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根据对行政争议进行处理的机关的不同,行政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类:(1)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
    2023-06-23
    58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起诉,原告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一、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诉讼权利?(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例如,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3)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明确宪法和法律对此项权利的限制。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公民只有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享受权利和自由。如《集会游行示威法》对集会、游行、示威行
    2023-06-22
    445人看过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使原告合法地参与诉讼?
    在中国的行政诉讼中,有三种人可以作为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有资格作为原告的主体包括三类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并且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规定。如果原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其提供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那
    2023-10-23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原告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时原告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4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讼权利有哪些,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原告的诉讼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1)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行政案件的时候,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任何一个提起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4)有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6)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7)在诉讼中经过法院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8)有权提供证据
    • 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确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被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5
      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
    • 行政诉讼关于转移原告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失去其诉讼能力的情况下,其原告资格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原告资格转移的情形如下: (1)在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而非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故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其近亲属起诉时如果无法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 行政诉讼原告中原告受理后如何做证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