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
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二、第九条修改为: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报告(包括办学目的、可行性分析)、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单位申办应当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公民个人申办应当提供申请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三)拟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办学规模、办学形式、有关管理制度等)和发展规划;
(四)拟开设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五)拟任校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以及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六)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八)合法使用有关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的证明,其中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有效合同文书;
(九)合法使用有关培训设施、设备的证明;
(十)拟办民办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其中资产证明须提交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其中,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出申请时应当将联合办学合同一并提交审批机关查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5]3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略)
二、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略)
三、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网络运行规则(略)
四、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
黄石社会保险事业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要上交的资料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申请黄石社会保险事业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办单位及个人的证明材料; 3、机构章程和管理办法; 4、专业设置、培训计划和使用教材; 5、培训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培训的设施、设备和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金验资报告; 7、举办者及拟任机构负责人、拟聘老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8、《黄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
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的管理办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3人力资源XX核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52条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2(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市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丧假的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0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
-
办理户口准入证件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具有中高级技工或技师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昆山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