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死亡几人判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18:27:12 322 人看过

一、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死亡几人判刑?

1、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就有可能会被判刑

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包括发生的领域不同、侵犯的具体法益不同等。

1、发生的领域不同

本罪发生在对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领域。

2、侵犯的具体法益不同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法益是生产、作业安全。

3、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既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生产、作业单位的普通从业人员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4、客观方面的行为形式不同

本罪主要表现为负有排除公众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者的人身、财产法益存在着危险性,因而其行为形式是不作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为违章生产、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一般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一般公民、单位负责人或者单位中负有防火责任的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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