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由
1、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二、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法》
2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2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七天数量如何确定?
15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由如何确定
394人看过
-
该如何确定原告的行政诉讼诉讼范围?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定如何确认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
338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3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 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应该如何确定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行政赔偿案件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赔偿义务机关是被告,因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受到伤害的人是原告。
-
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处理案件受理决定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如何确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规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