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刑事犯罪如不服怎么办,刑事诉讼的证据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0:26:35 455 人看过

一、认定为刑事犯罪如不服怎么办

经法院判决有罪后,当事人不服有罪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刑事诉讼的证据是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所以当事人对法院有罪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n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n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事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1、据此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一、证据不足如何量刑法院对于没有直接证据的被告人是不能定罪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刑事案件只有口供能定罪吗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三、法院调解书可以
    2023-02-13
    71人看过
  • 单个证据能否认定犯罪,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单个证据能否认定犯罪单个证明能不能认定有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单个证据能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
    2023-04-18
    79人看过
  • 刑事犯罪认定对证据的要求是如何的
    刑事犯罪认定对证据的要求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对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第六十二条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
    2023-05-24
    366人看过
  • 哪些证人证明在刑事诉讼中不作为定案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证人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2024-01-05
    4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有哪些事实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依据:1、识别不是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2、识别前使识别人看到识别对象;3、识别活动不单独进行;4、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他具有类似特征的对象中,或者供识别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5、明显暗示识别人或明显指认嫌疑人的识别;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识别记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况。刑事诉讼法免证事实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以下简称《刑事诉讼规则》)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023-08-18
    4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证据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判决任意案件的时候都需要根据证据来判定结果,若一个案件中没有真实有效的证据就不能判处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证据对于一个案件来说十分重要,尤其是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刑事诉讼证据。一、刑事诉讼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
    2023-04-22
    1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涉嫌刑事犯罪
    一、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涉嫌刑事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是非常多的,例如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职责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
    2023-06-17
    424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分类:哪些证据可以作为依据?
    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刑事诉讼种类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定种类—刑事诉讼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物证:(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2)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3)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书证:(1)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2)特点:a、具有直接证明性;b、具有稳定性;c、具有物理性;d、具有思想性。2、证人证言(1)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2)特点: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b、作陈述的
    2023-07-08
    66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和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证据能力是指能否在审判中用来证明控辩双方所主张的、并且必须由审判人员加以判断的事实,也就是有无充当证据的资格,在英美证据法上,又称为证据的可采性。明确证据能力的意义在于:(一)没有证据能力的材料,不得在法庭审理的证据调查阶段提出来进行调查,不仅控辩双方不能请求进行调查,法官也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二)控方或辩方对于相对方请求在法庭上调查的某一材料的证据能力存有异议的,原则上应当在法庭审理以前申请排除,由法官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三)经过法庭调查后判明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法庭应当依职权或者应当事人的异议声明予以排除;(四)审判人员不得把没有证据能为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有违反,因此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上诉。证据能力属于法律问题,可以由法律加以限制,如规定违法方法获得的口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等。一般来说,英美法系国家基于陪审团审判和当事
    2022-03-03
    219人看过
  • 2024刑事诉讼证据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证据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章证据第五十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
    2024-03-28
    182人看过
  • 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一、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哪些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以下: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陈述;6、鉴定意见,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殊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7、勘验、检查、鉴定和调查实验的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音频、视频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证据如何分类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
    2024-01-08
    2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犯罪的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作案工具应当如何处理犯罪工具应当没收处理。具体规定有: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2、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3、犯罪所用的违禁品和财产应当没收;4、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将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自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依法处罚的。
    2023-03-05
    451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准则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符合以下要求:1.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关联性;2.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可采性;3.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4.所有证据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刑事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一、刑事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1、刑事证据证明标准如下:(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上述四点具备,才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
    2023-07-22
    14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有哪些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五)询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
    2023-05-06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刑事诉讼中,哪些证人证明在刑事诉讼中不作为定案根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证人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 刑事诉讼是否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基础。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其中,社会危害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以及罪犯是否适用刑罚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依据。审判机关也通过犯罪事实定罪,然后确定量刑。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区别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5
      1.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同。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收集公诉刑事案件证据的机关是国家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据,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则只是民事诉讼原告及其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收集证据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证据目的是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是法庭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而民事诉讼证据是围绕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
    • 如何认定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作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认定的方法如下:(一)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二)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