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二次补助需要哪些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9:40:54 375 人看过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的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自行支付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款项。

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农村居民每年支付的人均纯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简称“起付金额”),属于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可以“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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