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居住区配套公共建筑权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01:51 292 人看过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以下简称配套公共建筑)是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内建设的各类公共建筑住宅用地范围和商品房范围,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共服务、行政服务管理等八类公共建筑,但具体建设项目有哪些各居住区的配套公共建筑(以下简称配套公共建筑)是由于居住区的情况而产生的,指在住宅用地和商品房范围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的各类公共建筑,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等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行政等八类公共建筑,但每个小区的具体建设项目会因小区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为业主提供了各种便利的居住条件,增强了房地产的吸引力,是业主和开发商关注的焦点。随着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其产权归属也随之产生。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全体业主的重大利益,而现行的相关规定又十分零散和模糊,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开发商和业主往往各执一词,产生纠纷。(1)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当建设配套公共建筑,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配套中小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产权属于政府;对于配套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按照武汉市有关规定,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配套防空地下室的权属不明确,是因为国家对其权属没有明确规定。而配套的防空地下室通常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属于投资者。(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发商和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应当建设部分配套公共建筑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部分配套公共建筑权属的,按照约定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部分配套公共建筑纳入公共建筑面积分配范围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3)除上述情形外,属于商品房从属产权的,其产权随商品房产权一并转让给全体业主。

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原则上属于开发商。

对于产权属于开发商的配套公共建筑,开发商可以出售和出租,但国家和地方政府禁止开发商出售和出租的除外。但是,无论谁拥有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根据第五十条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公共建筑的用途。开发商也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权利,并将配套的公共建筑及其产权无偿转让给所有业主。

住宅区其他有经济价值的地上附着物

住宅区其他有经济价值的地上附着物,是指住宅区用地范围内不属于房屋范围,但具有使用价值并能产生营业收入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如住宅停车场、游泳池、网球场等,这类地面附着物的归属关系到业主能否免费使用以及所有权人的经营收入。但现行立法不具体,法律适用困难。

我们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从犯的财产权应当同时转让,这种地上附着物附着在土地和/或房屋上,因此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可言。土地、房屋的从属物的产权属于房地产权利人。

具体来说,住宅停车场属于住宅区内土地和房屋的附属物,住宅区内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都是业主(住宅区内有未售商品房和配套公共建筑的,开发商也是业主之一),所以小区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游泳池、网球场在俱乐部范围内的,属于俱乐部附属物,产权属于俱乐部所有人;在俱乐部范围外的,属于住宅用地、房屋附属物,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从犯相关文章
  • 居住区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有哪些?
    好的居住条件取决于房子、环境、配套设施三个方面,其中,配套设施这一块包括市政配套、生活配套两个方面。市政配套无非是水、暖、气、热等,当然缺一不可。在购房过程中,买房人也会再三询问,而对生活配套这一块,很多人却不够关注。的确,生活配套短期缺项,大家都可以忍段时间,但如果居住区生活配套从规划上就不齐备,那么该区域居民的生活品质肯定没保证。居住区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有哪些根据北京目前执行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居住区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应包括八类四十项,具体为:(一)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二)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三)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四)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五)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六)社区服务设
    2023-04-22
    253人看过
  • 区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是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以及内墙面装饰厚度也均计入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等,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023-04-22
    284人看过
  • 公共建筑所有权类型
    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政治、文化、福利服务等社会活动用的建筑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种类大概有三类,即:纵切型区分所有权、横切型区分所有权、混合型区分所有权。纵切型区分所有权是指,在连栋式或双并式分间所有建筑物上成立的区分所有权。该类区分所有权人对于纵切型区分所有建筑物享有之共有部分的范围,较为明晰。其共有部分多为共用墙壁或其他一些共建配套设施。横切型区分所有权是指,在横切型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所有权。横切型区分所有建筑物,又称横割型区分建筑物,系指将一栋建筑物在观念上以横的水平分割,而将各层分属于不同区分所有权人的建筑物。混合型区分所有权系成立于混合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之上。混合型区分所有建筑物是指上下横切、左右纵割分套所有之建筑物。于此种类型的建筑物,各区分所有人之专有部分系以分间墙、地板等与他人所有之部分分隔成封闭型空间,在构造上形成独立性。二层以上之专有部分并不与地基直接接触,而
    2023-02-27
    456人看过
  • 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域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二、小区的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做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
    2023-04-18
    391人看过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在法律上可能为共同共有也可能为按份共有,如建筑物外墙部分、公共道路、公共绿地、楼梯等即为共同共有部分,其他的建筑物共有部分也可以依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管理事务,即业主共同对事关整个小区或者某一建筑物的使用的事项为共同的保护、管理、修缮等。一、业主权益包括哪些 业主应该履行哪些义务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
    2023-04-02
    485人看过
  • 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
    频道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现在城市发达,功能区不断更新,商务区是否一定适合置业,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商务区包括金融商务区也好,都只是经济增长点的设置而已,与买房关系不大,相反开发商却把这些当做利好因素计入了房价,所以买房远离一些噱头式功能区更好一点。三、不要贪便宜,便宜确实无好货。买房合法看起来非常简单,看看五证,但事实非也,有些五十年产权用地建设的小型多功能公寓,看起来账是非常好算的,但你要懂得如何深入开发商内部来体会订价机制。往往这类公寓单价是高于住宅单价的,因为受众面扩大了。再就是那些早期出让地块上现在开发的项目,更应注意其营销说法与折扣方式,这类项目如果归属于一个较大较有实力的开发商,其背景具备囤地可能,则可以大胆买入,但有些小开发商的项目,是因为多次辗转才获得现在上市销售机会,便宜的背后是诸多的资金转入转出,不买也罢。
    2023-04-22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犯
    词条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从犯
    相关咨询
    • 怎样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1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配套物业
    • 如何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3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配套物业
    • 该怎么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配套物业
    • 应该如何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配套物业
    • 应该怎么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3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一般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用建筑。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配套中小学校,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其产权归政府;配套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