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12:03 333 人看过

以下情况,离婚不用分割财产: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有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三、在离婚前,双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已经协商一致,财产已经有归属的。

离婚有分割财产吗

结婚就离婚是能分割财产的,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就能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的方法、法律依据、双方签字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分单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写作内容和方法: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
    2023-07-12
    257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分割的相关法规
    婚内财产协议分割只要是符合规定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将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内容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己写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一、自己写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1、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的是有效的,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规定。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只是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的,而对第三人真并不会产生约束力。两个人就算是在离婚的时候,当时签署的协议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并且需要按照协议上的内容来履行承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7-02
    395人看过
  • 假离婚,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并不承认“假离婚”。平时说到的“假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某种目的,约定暂时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复婚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规避夫妻债务或者追求其他利益等,采取通谋离婚的形式来达到目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合意的“假离婚”最终演变为一方拒绝复婚,最终导致真的分手。假戏真做,成了真离婚,其中不能排除有些人就本来就是蓄意离婚,借假离婚之名,达到自己真离婚、分割财产的目的。那么,该怎么评价“假离婚”对于离婚的效力以及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一、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效力评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明确规定,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明确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同等效力,一旦离婚登记完成,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该规定符合离婚行为的特殊性。一旦离婚,身份关系不可逆转。《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
    2023-06-21
    312人看过
  •  离婚时分割特殊财产的注意事项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时的财产纠纷不再局限于过去的锅碗瓢盆和家具等普通财产,而是涉及有价证券等更为复杂的特殊财产。这些特殊财产往往会引发纠纷。专家建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分割的前提,离婚后另一方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时,可行的分割办法是作为公司员工一方的配偶分得股票期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股票期权也可能永远都不能实现,因为股价权。至于保险的分割,应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对待。由于生活水平的提升,离婚时的财产纠纷不再局限于过去的锅碗瓢盆和家具等普通财产,而是涉及有价证券等更为复杂的特殊财产。在离婚时这些特殊财产往往会引发纠纷。例如:1.股票期权:一些公司给员工股票增值权。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获得相应收益。2.保险:返还型保险在一定期限后,保险公司有义务返还保费或保险金额。投资型保险则依靠保险公司的各类投资获取回报。专家看法:西北政法大学叶名怡博士认为,夫妻共同财
    2023-11-12
    110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有关制度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
    2023-08-04
    220人看过
  • 协议离婚民法典特殊规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如何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由原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由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委托中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以其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如何协议离婚:1、涉外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一方为华侨,一方为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是我驻该国使领馆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的,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均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均是
    2023-04-12
    9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分割财产会不会有效
    一、离婚协议中的分割财产会不会有效离婚协议中的分割财产有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有什么1、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分配。2、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3、照顾子女、女方
    2024-01-16
    348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最新法规)
    中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只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只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经国家公共权力认可,当事人有异议甚至后悔,仍享有诉讼权;此外,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登记后可以提起诉讼包括:1、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漏分;2、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3.离婚登记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表示遗憾,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债务。诉讼离婚后,当事人无权对法院生效后涉及的财产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法律文件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诉讼,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提起诉讼。对于离婚诉讼中忽视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可以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后可以提起
    2023-06-04
    486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的离婚房产分割规则
    一、婚前购房1、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二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由出资方给予对方经济补偿。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一般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二、婚后购房1、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共同还贷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2、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
    2023-07-04
    185人看过
  • 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要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子女数量、离婚原因。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如何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时间和方式等。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一方有困难,另一方有具体的经济援助时间。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力的,只要离婚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财产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财产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2023-08-06
    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判决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若是有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同时还可以提出补偿,这个补偿也是可以协议决定的。民法典中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一、民法典中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一起购买的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对婚后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
    2023-07-01
    250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有没有特殊条款?具体如何规定?
    协议离婚有特殊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中国公民不能在中国与外国人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一方是华侨,另一方是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华侨持有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护照。港澳、台湾、内地公民同意离婚,到内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协议离婚规定:均应诉讼离婚;4、中国境外人员协议离婚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并向原国内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机关审查;5、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规定。首先,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并具有军籍的人员。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军人一方应当经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6、正在接受劳动教养者协议离婚的规定。劳动教育者可以通过外部执行,与对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
    2023-07-10
    424人看过
  • 婚后财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产分割协议
    1、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外承担债务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对债权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4-23
    265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怎么分割若房子属于夫妻某方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子归其所有。若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分红怎么分割(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4
    6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分割财产的特殊规定离婚时有哪些财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中的特殊规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9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中的特殊规定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a.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协议离婚与分割财产有关方面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
    • 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要求有哪些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5
      离婚财产子女不能分割,一般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
    • 关于特殊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1
      1、婚后一方所取得的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发现权、发明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该权利尚未转化为经济利益的,可不予处理。双方取得的知识产权,离婚后,仍为双方共有。 2、婚前一方经营、承包,婚后继续经营、承包的,其纯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尚未收益部分由双方协议或按当地的同类水平、历年的收益损耗及化费的成本予以估价,由继续承包、经营方给付另一方适当的收益折价款。生产资料分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