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36:26 235 人看过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二、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三、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庭审流程有哪些?

1、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宣判。

四、涉嫌嫌破坏监管秩序罪开庭后的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法破坏监管秩序罪用什么法律和程序
    实施以上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可以在监狱、拘役所,也可以在外出劳动作业的场所或者在押解途中。以上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实施上述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实施上述破坏监管秩序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对破坏监管秩序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刑法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如何判新刑法对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1、一般情况下,犯此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2、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
    2023-07-22
    498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该最新量刑标准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说,构成该罪的主体,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聚众劫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狱外的人持械以暴力劫夺狱中的罪犯的行为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持械,是指携带、持有、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包括各种枪支、弹药,如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
    2023-03-04
    328人看过
  • 哪个法律对破坏监管秩序罪有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一、监狱真的会打人吗监狱不可以打人。根据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虐待被监管
    2023-03-22
    295人看过
  • 哪些人不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因受行政处理而被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在我国,被适用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的人主要有以下三种:1、被劳动教养的人。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具有多次违法行为,但又不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一种行政处理,它不具有刑罚的性质。一般认为,劳动教养只是限制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剥夺人身自由,执行的基本方针是教育感化为主,惩罚的成份很小,执行的场所是各地大中城市设立的劳教所,而不是劳改机关。因而劳教人员不能成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2、被行政(治安)拘留的人。指因实施轻微的危害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公安机关作拘留处罚的人。这类人是被公安机关作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处罚,而且通常也是在看守所执行,但由于其不是罪犯,而且剥夺自由期限极短,按规定收押期间与刑事犯要分管分押。通常很少出现严重危害看守所秩序的情况,故而不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3、被判处
    2023-02-04
    186人看过
  • 应该怎么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详言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就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调节下,形成的监押、管理犯人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监管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是社会秩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殊场所的特殊表现。(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殴打监管人员。(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殴打监管人员或者为抗拒改造而殴打监管人员或者殴打监管人员致伤的;多次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或者组织的人数众多或者建立了较严密组织形式破坏监管秩序的;多次聚众闹事扰乱监管秩序或者聚众绝
    2023-04-04
    350人看过
  • 破坏法庭审判秩序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是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这里的聚众哄闹,是指聚集多人在法庭内外起哄、喧闹,干扰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冲击法庭,是指未被法庭允许参加庭审活动和旁听人员强行冲进法庭,向法庭投掷石块或者在法庭进行破坏等。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殴打正在法庭上执行公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书记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既包括专门用于审理案件的正规固定场所,如审判庭等,也包括非正规的临时审理案件的场所,如巡回法庭在案发地临时开庭的场所;既包括设在室内的开庭场所,也包括设在室外的开庭场所,如公审所使用的场所。开庭审理的案件,即包括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也包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判组织既可以是合议庭进行审理
    2023-07-05
    271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破坏监管秩序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详言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客体要件,就是我国劳改机关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调节下,形成的监押、管理犯人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状态。监管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是社会秩序在劳改机关这个特殊场所的特殊表现。其一,监管秩序是劳改机关、劳改机关的干警和劳改机关中服刑的罪犯相互间形成的惩罚与被惩罚、强制与被强制、改造与被改造的活动状态。其二,监管秩序是在国家有关劳动改造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个劳动机关的纪律、制度等行为规则、规范的调节下形成的。监管秩序是罪犯遵守监狱等的规章纪律,服从管理,履行改造义务的行为,其三,监管秩序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任何社会秩序的建立,都是为了实现一定自的,建立监管秩序的目的,就宏观而言,是为了维护一定
    2023-03-06
    128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罪与从宽处理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条件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1.殴打监管人员的;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什么1、该罪规定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所谓罪犯,是指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犯有罪行的人。可见破坏监秩序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被关押的罪犯。2、由于对该罪犯罪主体的限制,会出现罪刑不一致的情况。上列案件中,对何某的行为,以何某犯有故意伤害(轻伤)罪提起公诉,而轻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能对何某以破坏监管秩序罪提起公诉,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破坏监管秩序罪与故意伤害(轻伤)罪相比属重罪。这就出现了在同一场所,实施了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受到不同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2023-07-05
    119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系
    罪犯在被关押期间,故意殴打监管人员、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并造成伤害结果的时候,他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破坏监管秩序罪和故意伤害罪这两个不同的罪名。刑法理论把这种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的罪名的情况,称为想象竞合犯,或想象的数罪。想象竞合犯由于是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而触犯数个罪名,不能实际构成数个完整的犯罪构成,因此想象竞合犯实质上是一罪,不是数罪。根据刑法第五条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一个罪过和危害行为,不能进行重复评价和谴责,即不能重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置原则,是采取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不适用数罪并罚。具体分析,罪犯在被关押期间故意殴打或体罚他人,可以造成轻微伤、轻伤和重伤这三种不同的结果,对这三种不同的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处置。第一,行为人殴打体罚造成他人轻微伤的。由于这种损伤尚未达到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程度,因而只触犯了
    2023-03-01
    36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罪惩罚标准会该如何规定的?
    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刑标准存在以下四种行为之一,并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1、在押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一、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是怎样《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虐待被监管人罪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2023-03-07
    470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成立的吗
    行为人若殴打监管人员,造成监管人员轻微伤的,是可以构成《刑法》中的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刑法》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或者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是故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023-03-14
    248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否属于立案范畴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能成立。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犯了破坏选举罪怎么判刑犯了破坏选举罪的判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破坏军人婚姻涉嫌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然和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破坏军婚罪在法律上是不会处罚妻子的。和军人妻子同居的男子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罪犯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通过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论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法院对暴动越狱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人民法院对暴动越狱罪的裁量标准是:对
    2023-03-22
    406人看过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一审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一、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逮捕最长多久才会判刑从批捕到判刑的时间,取决于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办案机关的办案进度、是否依法延期等因素。《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
    2023-03-10
    274人看过
  • 罪犯的哪些行为属于破坏监管秩序
    我国法律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包括:(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有上述情况,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
    2023-06-14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法如何区分既遂和既遂破坏监管秩序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破坏监督秩序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督秩序罪是指依法被拘留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督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一般判多久,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9
      对破坏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必须具有抗拒改造的犯罪意图,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 如何判断犯罪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
      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拘留的罪犯; 2、主观方面一般是直接故意的; 3、侵权对象是我国监护管理秩序; 4、客观上,犯罪分子依法被拘留,严重破坏监管秩序。
    •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裁量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3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 刑法中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破坏监管秩序罪不是自诉案件。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严厉打击这项犯罪活动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的稳定,保障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是监所检察部门的重要任务。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