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农民工工伤规定
农民工工伤受《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范与调整,暂时没有针对农民工工伤的具体规定。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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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农民工权益保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6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附上被申请人人数的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劳动者可口头申请,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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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人权益的方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5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侵权者进行直接交涉。 2. 向相关维权组织申请保护权利。 3. 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4.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权利人可以依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而对自已被侵害的人主张民事权利。如果能协商解决,就依法协商解决。现在,我们倡导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必须以和为贵。在双方无法和解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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