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用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6:32:19 12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有哪些

精神损失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金额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有:

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把人吓出精神病犯法吗

不犯法,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怎样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规范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定的。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其侵权行为获益,受到惩罚。夫妻离婚如果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包括法定性,救济性和惩罚性,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过错,行为人实施了违
    2023-08-11
    471人看过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具体怎么适用?
    1、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方式。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2、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财产。该财产必须是过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后属于个人的财产。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害;(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4)夫妻双方年龄及健康状况;(5)夫妻双方适用于子女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4、离婚的过错损害赔偿金给付方式。原则上应一次给付,如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给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执行分期给付的提供财产担保。一、对方重婚可
    2023-06-25
    31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些注意事项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如下注意事项下:1、离婚损害赔偿包含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3、其他注意事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些注意事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
    2022-07-05
    479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作用
    1、精神损害赔偿的补偿作用虽然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无法用财产去衡量,但是,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去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对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损失的赔偿,具有明显的填补作用,使该损害得以平复。2、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作用金钱作为价值和权利的一般尺度,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尽管金钱赔偿无法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但它可以使受害人感到慰藉并能使其在其他方面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因此,金钱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是民法行之有效的给予受害人以满足的一种方法,这种需要的满足是为了平复受害人的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伤害,克服受害人由于精神上受到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3、神损害赔偿的惩罚作用对于精神损害来说,虽然所造成的损害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损害有时往往比有形的损害更具有破坏力,对受害人的负面影响更久、更深,如果不对侵害者进行惩罚性的制裁,那么对于受害人来讲极为
    2023-02-04
    44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定情形有几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按照规定来看,此时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包括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暴行为、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定情形有几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2023-06-26
    62人看过
  •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欠缺婚姻成立的合法要件,所以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进行调解,在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同时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损失的,法院只能判决宣告你们之间的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判决支持你的损害赔偿请求。一、对于重婚的婚姻是否有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2023-03-11
    459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具体有哪些积极作用
    一、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法院系统有一系列的考核指标,结案率即是其中一项。因此,法院面临来自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双重巨大压力,使执行员陷于一些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之中不能自拔,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其他案件的执行。发放债权凭证结案的方式可以避免法院积案过多,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可以较快执结的案件上,保护到更多当事人的债权,同时也使无法执结的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暂时趋于平稳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二、确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浙江法院系统现在已经把债权凭证更名为再申请凭证,即当事人在发现新情况可以继续执行时,凭债权凭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简化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的手续,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不必担心时效的限制,其权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针对个别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拖、赖等手段来达到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凭证制度可以使被执行的企图落空,面临着惶惶不可终
    2023-04-27
    424人看过
  • 202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不会赔偿损失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会不会赔偿损失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离婚赔偿条件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
    2024-03-09
    303人看过
  • 离婚具体有哪些赔偿
    离婚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当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离婚后非亲生的孩子有什么权利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权利救济方式:一般来说,受骗一方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返还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是诉讼的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只有当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二、老婆怀孕老公出轨可要赔偿吗老婆怀孕老公出轨如果符合法定请求损害赔偿情形的,可以请求赔偿。法律规定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只要男方有以下情形,即使是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女方也有
    2023-03-20
    249人看过
  • 具体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这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
    2023-08-02
    19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有:1.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2023-04-25
    138人看过
  • 起诉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责任主体
    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应当是婚姻关系中无过错的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一、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的,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我哺乳期丈夫出轨,我可以告小三吗我哺乳期丈夫出轨,不可以告小三。哺乳期丈夫出轨的,如果构成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三、婚内出轨法院如何判决?一般不需要有什么评判,
    2023-06-23
    127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确定是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但离婚损害赔偿可以提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6.左右邻居的证词。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
    2023-06-21
    262人看过
  • 为什么要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夫妻相互忠诚是人类普遍的心理需求,作为心理感受,无疑属于道德管辖的范畴,"婚外情"涉及有思维方式、道德标准及感情因素等问题,内心情感的复杂性为道德的讨论留有巨大的空间,尚无法祢补受害方的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害,公众所需要的不是道德与法律的讨论,而是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对日益严重的"包二奶"等问题,在不扩大重婚罪的前提下,以赔偿的方式予以处理,相对来讲临界状态为公平和合理的。然而,与中国国情不同的是,尽管很多国家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已相当完善,但由于现代西方社会已形成了相对宽松的性道德观,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当事人已厌倦了地法庭上对其生活隐私的讨论,而作为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也同样把注意力转向对死亡婚姻的确认上,不愿过多地去探讨当事人过往婚姻生活中的对与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以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案件仅为个例,特别是因"婚外情"引起家庭破裂损害的诉讼请求。在社会中不具有普遍的
    2023-06-04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5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需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得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律制度。(2)男女双方需具有夫妻关系;夫妻已进入离婚程序;需因一方的特定过错而致离婚;需无过错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
    • 如何理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理解如下:主要是对已经造成的财产非财产损害进行赔偿,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救济,是对错误一方不忠行为的道德判断和经济惩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如何适用损害赔偿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大过错行为,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