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二○○○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0:07:29 214 人看过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2000]4号

各市、县劳动局(社保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

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依据省统计局关于1999年度全省各地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资料,现将200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1999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8190元。各市、县职工平均工资情况详见附表。(见表)

二、2000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按附表所列标准执行。

三、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的有关待遇标准,自2000年7月1日起,按本通知附表所列的各地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因病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标准,此次不作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社会保险登记证》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劳动厅桂政劳险字[1999]137号各地、市、县劳动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自治区劳动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劳办字[1999]39号)文件的规定,为了做好我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已由自治区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统一印制,各地、市分配数见附表,请各地、市于11月20日以前到自治区劳动社会保险机构签字领取。各县在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时,也要与地、市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签字确认。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正本和副本制,并实行1年定期验证一次。《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正本由缴费单位投保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填写、发放和验证,并加盖社会保险机构钢制印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由缴费单位持正本到单位驻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副
    2023-06-05
    79人看过
  • 济南202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各缴费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3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进行调整。使用单位端报盘软件申报的单位,请在操作程序中点击【系统管理】à【社平工资维护】进入操作界面,维护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特此通知。2013年4月7日
    2023-05-05
    237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厅、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苏劳[2000]11号、苏财社[2000]6号、苏审发[2000]34号各市劳动局、计经委、财政局、审计局、苏州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转发给你们。目前,全省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相当严重,截止1999年底,全省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25.87亿元,欠费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29户,分布在全省63个市、县,其中欠费500万元以上的企业63户,欠费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3户,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直接影响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的《通知》精神,经商省委组织部、省上市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同意,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是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023-06-05
    189人看过
  • 关于发布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国发(1986)77号国发(198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业经全国省长会议讨论修改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请你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中发(1986)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采取自上而下、先党内后党外、先骨干后群众的步骤,层层组织传达、学习四个规定,深入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统一的宣传提纲和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防止各行其是。几个《规定》见报的时间,要同有关部门联系。二、认真做好改革的准备工作。要在七八九三个月抓紧研究落实有关的
    2023-04-22
    252人看过
  • 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印发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发布)
    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贵州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统筹地区要结合“平安计划”一期的实施,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查遗补漏,完善措施,在全面完成“平安计划”一期任务的基础上,部署安排好“平安计划”二期工作。二、各统筹地区要充分重视“平安计划”二期目标的落实工作,在充分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跟踪,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完成。三、根据《通知》、《贵州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要求,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平安计划”二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季度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及时、准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状况,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季度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00年1月1日起组织编报。原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试行(社会保险会计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3〕46号)及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的通知》(劳社险局函〔1999〕28号)同时废止。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季度报表编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季度报表(略)
    2023-04-22
    3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补缴后怎么扣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 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那应该是提高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是,而是为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依据
    • 关于社会保险的知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5
      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2、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
    •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二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30
      基金支出包括保险待遇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 关于关于社保基数与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工资是社会保险基数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