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诉讼:起诉公诉与反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1:52:54 458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且一起判决。合并审理的条件: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起诉公诉案件程序

一般公诉案件的起诉流程为:

1、宣布所审理的案件,查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

2、如果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有未到庭的,法庭在听取到庭当事人的意见后,即酌情决定案件是进行审理或者延期审理。

3、开始庭审,庭审结束后,等待判决书的下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恶意诉讼相关文章
  • 公诉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会被判刑吗?
    1、公诉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一般不会被判刑。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侵权行为人在受害方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是与对方和解,常见的和解方式为向受害者支付损害赔偿金,达成和解之后,只要受害者决定不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不会主动判处犯了自诉罪的公民承担刑
    2024-02-09
    492人看过
  •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吗
    一、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吗?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检察院,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起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二、公诉案件中检察院的职责有哪些?1、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2、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3、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5、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6、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7、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三、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
    2024-01-22
    122人看过
  • 检察院撤回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一、检察院撤回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处理1、检察院撤回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如,按以下情形处理:(1)、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2)、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
    2023-05-06
    86人看过
  • 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是否能在法院上诉
    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根据《刑诉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可以直接上诉,但有上述两种例外情况,被害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23-08-04
    194人看过
  • 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处理哪些案件?
    检察机关不宜简单直接提起公益诉讼,应当先通过诉前程序。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审查内容。检察机关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当查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证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及状态;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需要查明的内容。2、讨论及审批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
    2023-07-09
    110人看过
  • 公诉案件流程 检察院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我们通常接触较多的是公诉案件。而公诉案件的起点为公安局、国安局或监察委做刑事侦查,刑事侦查期满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需要定罪量刑的,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移送至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判时限内对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的,可以在接到一审判决书10日内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围绕一审判决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量刑是否适当的方面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人仍然不服可以申诉请求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妨碍生效判决的执行。一、刑事案件一审后多久二审开庭刑事案件一审后多久二审开庭刑事案件没有规定二审要在多久开庭,只要求在两个月内出具判决书。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
    2023-03-12
    170人看过
  • 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对公诉案件多久判决
    一、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对公诉案件多久判决?一般会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二、哪些公诉案件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2023-04-20
    476人看过
  • 检察院取消案件与不起诉的区别
    不起诉和撤销案件是两种形式不同但法律后果基本相同的程序处理决定。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销决定后,都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因而适用的条件和对象基本相同,但是这两种处理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1)适用阶段不同。撤销案件只能适用于侦查阶段,不起诉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2)适用对象不同。撤销案件只能由有权立案的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适用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3)使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不起诉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既可以有人民检察院作出,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作出。(4)意义不完全相同。撤销案件具有明显的纠错性质,不起诉则具有不能追究、从宽处理和纠错的三种属性。公诉案件案卷在检察院,怎么撤销公诉案件如何撤销公诉撤回,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起诉条件,或者公诉请求的内容有错误,决定撤销、收回公诉请求的诉讼
    2023-07-04
    418人看过
  • 走私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走私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复杂,环节多,其犯罪地可能涉及多个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货物、物品的进口(境)地、出口(境)地、报关地、核销地等。如果发生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走私犯罪行为的,走私货物、物品的销售地、运输地、收购地和贩卖地均属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对有多个走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由最初受理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或者由主要犯罪地的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指定管辖。一、走私罪的处罚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
    2023-03-22
    378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能否反诉
    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的认识、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允许提出反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诉与反诉一并作出判决;有的法院则不允许提出反诉,告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受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上诉的二审法院,对反诉部分的审理方式也不一致。为保证执法统一,笔者认为对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能否反诉问题应统一认识和做法。笔者倾向于允许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提起反诉,法院应当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诉、反诉一并审理和裁判。尽管目前法学界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存废问题分歧很大,但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仍保留1979年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足以说明附带民事诉讼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程序性价值也是经过司法检验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就原告之本诉提出反诉本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法律规定的应有之意。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性价值、审理程序也同样适用于对附带民事
    2023-04-22
    186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规范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不起诉案件,是指审查起诉过程中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第三条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是为了充分听取侦查机关(部门)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是否作不起诉处理提供参考。第四条公开审查的不起诉案件应当是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准备作不起诉的案件。第五条对下列案件不进行公开审查:(一)案情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二)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进行公开审查;(四)其他没有必要进行公开审查的案件。
    2023-06-11
    218人看过
  • 如何起诉检察院抗诉行政诉讼
    (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二)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三)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
    2023-02-28
    258人看过
  • 浅析检察院免于起诉与不起诉的异同
    区别:第一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第二,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有六种情况: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
    2023-07-09
    22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抗诉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概念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也称民事抗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为享有法律监督权,抗诉正是人民检察院基于其法律监督权而进行的职权行为。通过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
    2023-03-01
    32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故意提起诉讼的行为。 恶意诉讼的一般表现主要有,一是恶意选择法院管辖和管辖法院,二是恶意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三是冒用他人名义为提起诉讼做准备,四是恶意制造诉... 更多>

    #恶意诉讼
    相关咨询
    • 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案件,公诉案件的法院是否可以不再再提起公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
    •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以上诉案件的量刑,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起诉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
      您上诉的话可能检察院抗诉,发回一审法院再审,重新改判,再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
    • 检察院自诉案件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8
      ⑴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⑵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 ⑶庭前准备:主要包括①送达书状,②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③审核材料、收集证据,④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⑤通知开庭并公告,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⑦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
    • 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没有申诉的途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诉案件对一审判决不服,除了上诉,没有别的法律途径要求重审,上诉就是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另外,如果对二审还不
    • 什么情况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1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3、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四、经特赦免处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