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很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时,往往对于物业合同的性质没有明确定义,有的小区中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而有的小区中双方签订的则是委托合同.
这是因为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认识不同所造成的。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物业委托合同性质的,那么就代表着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在委托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小区的管理出现了问题,比如遭到盗窃等,那么后果将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同时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依法可随意终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这也不利于小区物业管理的稳定性。
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与开发商关系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出物业管理企业。但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即便实行招投标,由于难以真正建立公平竞争的招投标机制,开发商派生出来的物业管理企业仍处于优势地位,往往是其中标,这种建设与管理的父子关系依然普遍存在。当物业出现质量或销售时不切实际的承诺等涉及开发商的问题引发纠纷后,物业管理企业常以其与开发商是两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拒绝处理,而开发商往往是项目公司,一个小区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建设完成结算完毕后就不存在了,售后服务、保修等矛盾无法解决。
解决方法:入住小区的业主们在符合条件后,也就是说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且交付使用已经满2年的,一定要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3、公共配套设施纠纷
例:某楼盘的地下停车库被开发商卖给了个人,使得小区的停车费用涨价,造成车库有空位而业主却无法停车的现象,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这类纠纷其实牵涉到的问题就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人到底是谁的问题,究竟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条例》中,目前只对停车位作了相关的明确规定,即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小区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小区外的单位和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有对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等问题作出规定
同时,目前物业部分在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到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未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库权属,应属全体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权证应如何发放、保管、使用,收益应如何处理,维修基金如何筹集、如何分摊。而对于开发商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应如何处理,对于开发商建设的地面多层钢结构移动车位的权属应如何认定,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是否能对此提起诉讼,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对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收益如何处理能否提起诉讼等,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4、物业费纠纷
物业费纠纷来自两方面:一、物业费包含的费用项目;二、物业费收取不到。
物业费,一般来说是指保安费、保洁费、保绿费、管理费4项,但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很容易把这4项内容与额外的日常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以及电梯水泵运营能耗费等混合在一起。同时,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了物业费用后,有的开发票、有的给收据,使得很多业主对于自己缴纳的物业费究竟包含了一些什么内容不甚清楚。因此,在某些小区里其收缴率相当低,有的甚至低至20~30%,使得物业管理难以为继,造成其他已缴费业主的心理不平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只讲了合理公开收费问题,而基本物业服务费由哪些构成没有罗列出来,造成应该付的不付,而不该付的也付的怪现象。
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
-
物业装修纠纷协议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纠纷问题?
58人看过
-
物业纠纷中业主如何维权,物业纠纷主要有哪些方面?
205人看过
-
面对物业纠纷问题的思考有哪些?
414人看过
-
房产纠纷问题有哪些,业主怎样维权
462人看过
-
物业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纠纷
4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1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
物业与业主有哪些纠纷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0业主不得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拒交物业管理费,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公约后,双方就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因此业主都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费事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项保证资金,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必定会造成物业公司因经费不足,而无法更好地开展服务,继而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业主想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角度来说,还是
-
关于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纠纷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8业主与物业纠纷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不在缴纳范围内的; 2、服务质量过差时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交的;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同意的服务的。
-
物业纠纷都有哪些主要类型?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8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很重要的,业主需要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忽略。 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的纠纷 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