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什么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9:32:25 363 人看过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比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种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建设单位应当想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度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

二、建筑工地晚上施工不能超过几点

建筑工地晚上施工不能超过22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而夜间一般是指,晚是10点到次日6点。如果产生噪声的,居民可以同公安机关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建设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要求在招投标中采用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或地方颁布的计算规则即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方法、统一的计量单位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并予以统计、排列,从而得出清单。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工程造价队伍。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涉及到技术、经济、法规及管理知识,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财务预算能力,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和施工经验,以及材料与机械施工技术等综合性的科学知识,这样才能在工程量计算时不重不漏。同时,更要具备较强的敬业责任心和高尚的行业道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趋势多元化的形势下,迫切需要一批为项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高素质人员,
    2023-06-07
    460人看过
  • 被工伤单位拒赔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一、被工伤单位拒赔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工伤单位需要赔偿什么职工受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五六级工伤职工每月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
    2023-12-02
    52人看过
  • 雨季施工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防风、防雷、防电、防洪等工作。基坑工程应设置排水沟、基础沟槽、基坑、沟渠,设置防护围栏和雨后积水警告标志,基坑支护和基坑超过1m时应设置支护,在较高的地形条件下设置机械设备,设置防潮避雨场所。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施工要求及准备工作(1)雨季施工要求。根据雨季施工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准备。(2)雨季施工准备。水泵和半成品的排水要做好准备。2。雨季施工措施雨季施工主要解决雨水的排水问题。对于大中型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包括防止进水和排水两部分。其原理是上游断水,下游分散,坑底抽水,地面排水。规划设计应以历年最大降雨量和降雨时段为依据,结合当地地形和施工要求。一般在建筑物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止水流入现场。施工场地排水较为简单:对于地面以下的基坑排水,只要确定相应的流量,就可选择配套泵,并可组织人工排水;只
    2023-05-07
    437人看过
  • 施工现场传染病应急救援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较多,如若控制不当,容易造成集体感染传染病。因此需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加以处理,防止大面积人员感染传染病。(1)如发现员工有集体发烧、咳嗽等不良症状,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患者进行隔离加以控制,同时启动应急救援方案。(2)立即把患者送往医院进行诊治,陪同人员必须做好防护隔离措施。(3)对可能出现病因的场所进行隔离、消毒,严格控制疾病的再次传播。(4)加强现场员工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制,严格履行员工进出现场登记手续,做好病情的监测工作。
    2023-06-06
    298人看过
  • 建筑施工单位买什么保险
    一、建筑施工单位买什么保险建筑施工单位买以下保险:1.建筑施工团体意外险:这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构成的一个团体,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或身故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2.人身意外险:包括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团体意外险实际上是建工险,而个人意外险通常是为了高风险职业人群设计的。3.雇主责任险:这是一种保险,当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或患上职业性疾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需承担的医药费用等。4.建筑工程一切险:这种保险覆盖了在建工程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以及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5.安装工程一切险:专门针对安装在建工程中的机器设备和设施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以及赔偿责任提供的保险。6.其它。二、建筑施工单位买保险的程序建筑施工单位买保险的程序是:1.选择保险公司购
    2024-01-04
    349人看过
  •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谁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但是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是什么,仅规定了采取措施的必要性。故此在事故发生之后,施工的管理者,或者是说其他的工友,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一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一般由雇主承担,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
    2023-06-25
    144人看过
  • 施工建筑场所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2)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①按土质放坡或护坡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公司进行防护施工。②降水处理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③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
    2023-06-06
    218人看过
  •  土建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应采取哪些措施?
    农民工在工地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协商、法律援助、组织罢工、寻求媒体曝光和投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工资拖欠严重或用人单位不愿意解决争议,可以寻求调解、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或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其中,调解、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劳动仲裁、诉讼的时限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1.进行协商,与雇主或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2.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途径,并获得必要的帮助。3.组织罢工或示威,如果工资拖欠严重或雇主不愿意解决争议,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不满和要求解决方案。4.寻求媒体曝光,如果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广泛关注,可以通过媒体发布声明或接受采访,让更多人了解自己的处境并采取行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
    2023-11-25
    38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有哪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向人民法院提供。(3)需法院审查认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2023-02-26
    497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超期未履行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p>第一部分合同条件</p><p>第二部分协议条款</p><p>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p><p>第1条工程概况</p><p>1.1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p><p>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p
    2023-07-04
    118人看过
  •  如何在建筑施工现场实现有效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需特别关注安全问题,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管生产也管安全。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要求所有参建人员穿戴符合项目需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避免事故发生。同时,要注意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精打细算,科学合理地管理现场。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符合现代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需要特别关注安全问题。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既管生产也要管安全。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所有参建人员都要求必须穿戴符合该项目所需求的安全防护装备,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和避免事故。2、注意经济效益。施工现场管理一定要克服只抓进度和质量而不计成本和市场,现场管理人员应在降低成本、
    2023-11-13
    198人看过
  • 建筑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
    建筑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是: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103dB;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100dB;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97dB;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94dB;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91dB;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限值88dB。《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第七十条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
    2024-04-28
    256人看过
  • 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施工企业,要坚决撤销其施工资质。一、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23-04-11
    498人看过
  • 电动车酒驾现场抓获,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电动车酒驾被抓获后,该如何处理?首先,要积极认错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根据饮酒量,警方会对其进行处罚,也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如果警方要求拘留,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但是,前提是要主动承认错误。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电动车酒驾被抓后首先要积极认错,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公安人员会根据你的饮酒量作为量刑的标准对你进行处罚;或者可以聘请一位律师,有专业的律师在旁协助想必结果也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同时如果警方要求拘留,有律师也可以为你取保候审。但是前提都要你自己主动去承认错误,这样才可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电动车酒驾怎么处理2021电动车酒驾的处理2021。酒驾属于严厉打击的行为。具体如下:非机动车罚款5到50元。如果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那么按照法规规定初次犯酒驾,交警会暂扣6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并记12分。电动车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06-30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施工方在建筑工程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
      1、土方开挖后,承台砖胎膜砌筑2、承台基础梁砖胎膜砌筑3、承台、底板垫层砼浇捣后4、地下室底板及承台基础梁防水卷材施工5、钢筋绑扎中6、地下室外墙及消防水池的施工缝处的止水钢板焊接施工中7、外墙施工缝处模板挂模8、外墙模板挂模。注意要用止水螺杆9、管道预埋10、高低跨处模板的下部我们焊上了钢筋支架地下室高低跨处模板挂模11、止水钢板在柱的节点,当然各地在此次的做法可以都不大一样啊,有的地方的止水钢
    • 建筑工程中空白油漆的施工应采取哪些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1、油漆的施工,必须在产品要求的室内温度内施工。不同的产品,对于温度的要求是不同的,这个可以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中查阅到。2、每一工序确保干透方进行第二遍工序。3、使用同一种基质的油漆,不要把不同类别的油漆混用,以免发生不良反应。4、施工时,要做好安全措施,例如口罩等。5、保持室内的通风,以防发生中毒事件。6、使用天拿水等具有一定腐蚀性的漆种时,要带好胶质手套。7、不要在施工现场抽烟或者使用明火,
    • 上海市建筑施工单位对于夜间施工的施工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五条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环境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家用电器、进行室内装修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夜间和其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时间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连续浇注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 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施施应如何防止施工非法占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建设活动中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渣、矸石、尾矿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进行恢复治理。在风沙区和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
    • 施工单位有哪些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承担施工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交付后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情况: 1、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