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什么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4:44:32 414 人看过

(一)结构上的特征

根据权力主体的归属和实际运转,可以把权力主体分解为归属主体和行使主体。归属主体就是权力归谁所有,哪一个主体是权力的所有者。行使主体就是权力由谁来行使,哪一个主体是权力的行使者。

1.行政相对人的主导性。行使主体是不能离开归属主体而独立存在的,如果说两者呈主属关系的话,归属主体是主,而行使主体为从。

2.行政相对人在意志上的主导性。行政权主体分解为归属主体和行使主体必然使行政权在运行过程中形成两个主体意志:归属主体意志和行使主体意志。行使主体意志从属于归属主体的意志是保持行政权统一性的前提条件。

3.行政相对人的零散性与分散性。从两个主体的客观表现看,归属主体虽然从绝对数和相对数看其量都大于行使主体,但其呈现出较大的零散性、分散性,其结构尤其松散。行使主体则不然,其量的大小虽不能与归属主体相提并论,但其有着无可比拟的集中性、结构严谨性和较大的聚合力。

4.行政相对人的弱势性。权力是一种力量,它可以决定并改变有关参与者的物质关系、精神关系乃至于意识关系。行政权在整个权力系统中则是最为敏感的权力形态,它涉及了具有相当宽度和广度的社会生活领域,几乎对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影响作用。

(二)权利上的特征

权利即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指由行政法所规定或确认的,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由行政相对人享有并与行政主体的义务相对应的各种权利。一般认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参政权利、受平等对待的权利、受益权利、自由权利、程序权利。[3]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行政法所设定或确认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在行政活动过程中予以行使的权利。

(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是与行政主体的义务相对应的权利。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一定的权利需要一定的义务来使其得以满足。在行政法律关系的结构中,行政相对人权利已经被特定化了,它只能是对应行政主体义务的一种特定权利,它既不对应行政主体作为机关法人时的义务,也不对应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

(4)行政相对人权利可以由行政相对人自由放弃。

(5)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具有个人独有性。行政相对人权利是每个具体的相对人共同地、平等地能对行政主体具有的权利,即使他们属于广泛相对人中某一类特别的群体,这个群体中的个人也是与他人一样共同、平等地对行政主体具有某种权利,因为大家面对的是一个共同的行政主体。

(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上的特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等于行政相对人,他们要成为行政相对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这种资格就是行政法予以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也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公民在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所行政法赋予公民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和承担行政法上的义务的资格。

(2)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行为能力。也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上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

第一种是以行政主体作为义务主体,行政相对人作为权利主体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形态中,行政主体履行的义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所有的公民应当履行的,如保护所有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第二种是以行政相对人作为义务主体,行政主体作为权力主体的法律关系。

(四)行为上的特征

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可以界定为:在国家行政行政活动过程中,由与行政主体对应的公民等一方所作出的、能产生行政法效果的各种行为之总称.行政相对人行为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相比较,有如下特征:

(1)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形式灵活。

(2)行政相对人行为目的的多重性。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目的没有行政主体的行为目的单一,行政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预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不能有属于自己或他人的特殊目的,也不能具有非目的性,否则将构成滥用职权。

(3)行政相对人行为对行政主体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这是和行政行为相比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特点。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权的运用,具有国家强制性,许多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个体行为,不具有对行政主体或他方的直接强制执行力,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如要强制执行,则必须借助一定的国家权力,如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权以及行政机关上级机关的监督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行为由法律确认,即具有法律保障,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相对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2、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3、要求举行听证权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在给予
    2023-06-13
    88人看过
  • 迟延履行利息的相关特征是什么
    (1)直接性。在执行过程中,对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连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数额作为执行总标的,直接予以强制执行即直接赋予强制力;对于其他义务的执行,执行人员在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完毕后,对迟延履行金可以直接执行,均不需执行根据另外予以确认。其效力等同于法律文书所设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2)惩罚性。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所需承担的迟延履行利息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的利息;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其他义务,在拖延履行期间,应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制度的设定是对被执行人拖延履行行为惩罚措施的设定,是一种惩罚性的法律责任形式。(3)弥补性。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实际上也是对权利人因义务人拖延履行法律确定义务所遭受损失的一种弥补,是法律上规定对义务人惩罚同时,对权利人进行补偿的一种形式
    2023-04-27
    175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权利质权的特征为: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二、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
    2023-07-17
    444人看过
  • 法人对行政处罚有什么权利
    法人对行政处罚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
    2023-02-18
    439人看过
  • 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权利如何行使
    一、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利则为二次性权利,即权利人可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又可在付款请求权受挫时行使追索权。4、票据权利是特种金钱债权,其标的以票面金额的给付为限。5、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持票人以票据文义或票据法规证明自己为票据权利人的,票据债务人需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6、票据权
    2023-06-06
    384人看过
  •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哪些
    一、行政相对方的权利是哪些1、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陈述和辩论的权利;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调查取证的权利;了解相关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权利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二、行政相对人都有什么特点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行政职责和行政职务身份的一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相对性之一,就是二者的法律身份及其权利义务内容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别。行政相对人所包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
    2023-08-25
    3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权利如何确认?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法人对行政处罚有什么权利?法人对行政处罚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2023-08-16
    444人看过
  •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据此,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比如房地产登记)和确认民事关系(比如婚姻登记)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二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如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2023-06-01
    4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具有何种特征
    一、行政处罚具有何种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2023-04-24
    117人看过
  • 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具有啥特点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要是由相应主管部门行使保护权,主动性会较差。但是一旦发现违法保护力度比民事保护威慑力更大更强知。(l)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专利侵权纠道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专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属行为进行行政处罚。(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
    2024-04-17
    500人看过
  • 行政裁决有什么特征?
    (一)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二)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三)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
    2023-02-13
    279人看过
  • 专利使用权是否具有债权的特征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专利权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是不得使用专利技术方案的,但他们可以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他人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所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的债权。而如果是专利权人,自己使用专利技术方案,该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物权的权能。一、假冒专利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
    2023-03-12
    288人看过
  • 洗钱行为具有什么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一、洗钱行为具有什么特征洗钱行为的特征具有鲜明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国际性特征。1.隐蔽性体现在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将非法所得伪装成合法收入,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伪装过程往往精心设计,难以被轻易察觉。2.复杂性则表现在洗钱活动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犯罪主体,这些环节相互交织,使得洗钱行为变得更加难以追踪和打击。3.国际性特征则是因为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洗钱活动已经跨越国界,形成了跨国洗钱网络。这些网络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差异和监管漏洞,进行大规模的洗钱活动。二、洗钱行为侵犯了哪些客体洗钱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主要包括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以及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和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1.金融秩序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洗钱活动通过非法资金的流动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2.洗钱行为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因为非法资金的流通往往伴随着腐败、偷税漏税
    2024-08-17
    234人看过
  • 行政相对方权利的法律保障有哪些
    一、行政相对方权利的法律保障有哪些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其意见成立的,则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二、行政相对方是什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方例如,在税收征管关系中,税务机关是行政主体,纳税人就是行政相
    2023-11-16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2022年对于行政处罚具有什么特征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4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 (二)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三)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使其以后不再犯; (四)行政处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
    • 行政复议权利包括哪些?有哪些具体的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31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 行政复议法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哪些,谢X回答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民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
    • 行政相对人在实施过程中的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一是人格尊严权。二是知悉权。三是申请及受益权。四是申请回避权。五是委托权。六是陈述申辩权。七是要求和参与听证的权利。八是合法抵制权。九是寻求救济权。十是获得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权。十一是申告权。十二是举报和受奖权。十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 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权利如何确认?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