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国家一、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批复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6 12:30:20 39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必需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4、野生动物来源清楚。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县林业局签署意见)?

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县林业局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县林业局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3

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自备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4

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固定性驯养繁殖场地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自备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范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入侵的预警和应急防范机制。在野外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监测和防治措施。

5

验资报告?

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第三方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的技术;

6

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需要从境外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进出口申请表及进口目的的说明;(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委托引进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者协议;(三)证明具备与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的有效文件或者材料,以及安全措施的说明;(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申请首次引进境外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和拟进行隔离引种试验的实施方案。

7

证明申请人身份、法人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公安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8

从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验原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自备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的技术;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王建宇

<!--

20个工作日-->

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申请材料格式正确。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王建宇

<!--

20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3、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4、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5、申请材料格式正确。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

3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

2个工作日

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王建宇

-->

4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送达下列证件的一种:制作上报文件,将同意上报文件送达;不予批准:制作《不予同意办理决定通知书》并送达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敏、王建宇

-->

1个工作日

制作、送达下列证件的一种:制作上报文件,将同意上报文件送达;不予批准:制作《不予同意办理决定通知书》并送达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林业局窗口87号,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到。

五、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托同级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园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3

法定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一)驯养对象野生资源不清的种类;(二)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尚未成功或者技术未过关的;(三)野生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4

法定依据

《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八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至二十八条第二十四条驯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批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五条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程序如下:(二)驯养繁殖国家II级及省重点保护动物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六条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一)驯养对象野生资源不清的种类;(二)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尚未成功或者技术未过关的;(三)野生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第二十八条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方能人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n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野生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国家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对原产我国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惠东县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惠东县平山镇解放中路126号二、办理时限15(工作日)三、办理材料填写的资料真实、完整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申请材料。2.受理。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审核同意后,由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转报至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审批,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预受理后,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办人将纸质材料上报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市海洋与
    2023-05-28
    178人看过
  • 黔东南州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核发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第十六条申请《驯养繁殖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二、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12-18
    123人看过
  • 梅州丰顺县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梅州市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会展中心三楼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第二十六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1991年)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
    2023-05-28
    164人看过
  • 揭阳揭东区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有什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第二十六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1991年)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
    2023-05-28
    360人看过
  • 清远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实施目的和方案,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责任人等。4.以协议方式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5.证明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1)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查验的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2)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和该物种驯养繁殖档案;(3)属于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提供国家林业局批准进口文件和允许进口证明书;(4)属于含野生动物成分产品的,提供所含野生动物成分原料的合法来源有效证明、年度生产计划和产品成分表。二、办理材料向外省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真实有效需加章属于驯养繁殖野
    2023-12-23
    185人看过
  • 湛江驯养繁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办理有什么政策
    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全文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2017年)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
    2023-05-2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应办理什么手续?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应当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办驯养繁殖许可证。
    • 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
    • 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5-17
      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的条件: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设施包括与驯养繁殖动物种类、数量相应的笼舍和饲料加工、兽医、隔离观察、消毒检疫、产仔育幼等仪器设备;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种源、饲料来源、技术能力有保证;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驯养二级保护野生野生有哪些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
    • 如何办理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许可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4
      1、申请书(村社、乡镇或街道签字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7、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8、兽医资格证复印件;9、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10、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