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神话传说著作权纠纷案终审宣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51:28 308 人看过

河南桐柏与泌阳相邻,分别被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命名为中国盘古之乡和中国盘古圣地,两地学者为盘古神话著作权打起了官司。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素有中国盘古第一人之称的桐柏马卉欣状告泌阳县文化局原副局长张正与县史志办副主任王瑜廷抄袭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二被告抄袭了马卉欣8篇文章,判令二被告赔偿马卉欣经济损失8000元。

2008年3月,南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盘古神话》直接抄用了原告《盘古之神》15篇文章的内容,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张正、王瑜廷不服原判决,以马卉欣不享有盘古神话著作权等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南高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8月,马卉欣编著的《盘古之神》出版发行,平装印数2400册,定价每本6.5元,精装印数300册,定价每本9.3元。2006年6月,张正、王瑜廷编著了《盘古神话》,并由古籍出版社出版,印数4000册,定价20元。张正、王瑜廷编著的《盘古神话》一书中的15篇文章与马卉欣编著的《盘古之神》一书中的相关内容比较,《盘古开天辟地》、《滚磨成亲》等8篇文章与《盘古之神》一书中的内容相同。《盘古是龙生的》、《猴子做媒》等7篇文章与《盘古之神》文字内容不相同,或者语言风格不同、故事情节有差异。

法院审理认为,马卉欣将流传于民间的不完整的盘古神话民间故事进行收集、整理,编著了《盘古之神》一书,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具有文字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亦具备作品所要求的可复制性,构成所规定的作品,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张正、王瑜廷编著的《盘古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滚磨成亲》等8篇文章内容与《盘古之神》中的相应内容完全相同,侵犯了马卉欣《盘古之神》一书相关章节的著作权。而《猴子做媒》、《要岁数》等6篇故事,张正提供了他创作时的采录稿及修改稿等一系列证据,证明是其自己搜集、整理的民间神话故事,该部分内容与马卉欣《盘古之神》相应内容比较,有的故事情节相同,有的故事情节有差异,但在语言风格及文字表达上不相同,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加工、整理而成,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于已有作品马卉欣的《盘古之神》,因此不构成对马卉欣著作权的侵犯。《盘古神话》中《盘古是龙生的》一文与《盘古之神》龙生盘古一文故事情节、语言风格、文字表达上不相同,该文也不构成对马卉欣著作权的侵犯。

根据二审查明事实,《盘古神话》使用了《盘古之神》中的8篇文章,约5200字,书籍发行量不大,销售范围也主要在泌阳县地区,且主要用作宣传品,法院综合考虑被控侵权作品的市场价值、发行量、销售范围、使用原作品的字数及权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变更赔偿额为8000元。

据此,二审法院判令张正、王瑜廷停止《盘古神话》一书中的《盘古开天辟地》、《滚磨成亲》等8篇文字内容侵犯马卉欣《盘古之神》一书相应内容著作权的行为,并在省级报纸上公开向马卉欣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原审法院审核;由张正、王瑜廷赔偿马卉欣经济损失8000元。

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须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案中,马卉欣将流传于民间的不完整的盘古神话民间故事进行收集、整理,编著了《盘古之神》一书,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具有文字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亦具备作品所要求的可复制性,构成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张正、王瑜廷编著的《盘古神话》中的《盘古开天辟地》、《滚磨成亲》等8篇文章内容与《盘古之神》中的相应内容完全相同,部分文章在结尾注明上增加了流传地区为泌阳县,删掉了采集人马卉欣的名字,侵犯了马卉欣《盘古之神》一书相关章节的著作权。关于争议的《猴子做媒》、《要岁数》等6篇故事,张正二审中提供了他创作《猴子做媒》、《要岁数》等6篇故事的采录稿及修改稿等一系列证据,证明是其自己搜集、整理的民间神话故事,该部分内容与马卉欣《盘古之神》相应内容比较,有的故事情节相同,有的故事情节有差异,但在语言风格及文字表达上不相同,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加工、整理而成,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于已有作品马卉欣的《盘古之神》。因《盘古之神》与《盘古神话》均取材于民间流传的盘古神话,二者故事情节等基本内容存在相同或近似,并不构成对马卉欣著作权的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著名考古学家遗稿引发著作权纠纷
    著名考古学家、红山文化古玉C形龙的发现者孙守道因病去世,生前合作者刘淑娟未经其遗属同意将其研究成果共同署名出版,因此被告上法庭。日前,这起案件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淑娟的出版行为侵犯了孙守道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著名考古学家遗稿被出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名誉所长、辽宁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孙守道2004年因病去世。生前,孙守道致力于红山文化的研究,并与其同事、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淑娟一道,对出土的红山文化玉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通过对这些玉器的鉴定、测量、命名等工作,形成了大量关于红山文化的研究成果。据了解,孙守道生前即希望将红山文化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得以了解。为此,他将研究成果汇编成为文字,与刘淑娟一道创作完成了《红山文化玉器新品鉴定与探索》(初拟稿),以便红山玉文化走向世界,甚至为将来要出版的这本书写好了序言。然而,壮志未酬,孙守道因病去世。孙守道去世后,刘
    2023-06-08
    393人看过
  • 专利说明书引出著作权纠纷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知产庭受理一起要求确认专利说明书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该庭成立至今,仅受理过两起要求确认专利说明书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李先生诉称,他于2008年3月6日申请《槽形栅多晶硅结构的连栅晶体管》发明专利(以下简称433专利),该专利已于2009年9月9日公开。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申请《宽槽形多晶硅连栅晶体管》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52专利)。他认为电子技术公司的752专利的说明书文本是其433专利说明书的复制品,因为两个文本基本相同,433专利说明书的文字部分99%出现在752专利文件的文本上,且二者的图形完全相同。李先生认为,当今世界上只有自己进行槽形栅多晶硅发射区晶体管的研发工作,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涉及过这个领域,不具备专利文件说明书的创作能力。由于他与被告电子技术公司的董事长陈先生经常互发邮件打电话,后者有可能进入其邮箱得到433专利
    2023-06-08
    498人看过
  • 重庆首例网页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重庆市首例网页著作权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馋猫网因抄袭逛重庆网站网页上的部分内容而构成侵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2005年10月26日,逛重庆网站工作人员发现,一个名叫重庆馋猫网的网站首页页面及其内置链接页面,与自己网站的网页十分相似,包括结构布局、栏目设置分类、形状、颜色等基本相同。此外,逛重庆网站原创的重庆美食地图也被该网站完全照搬。协商未果后,逛重庆网站将重庆馋猫网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重庆馋猫网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重庆馋猫网网页上的折扣商家、美食人物、美食地图、网友点评等栏目在风格、结构布局、图标、边框颜色等方面与逛重庆网站十分相似。由于逛重庆网站早在2005年初就对自己的网站向市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因此,重庆馋猫网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故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8
    398人看过
  • 省高院对一起采矿权纠纷案作终审判决
    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据河源市东江水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江公司)的李小宁称:我是4416250110059号《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允许开采的是瓷土矿,采矿的矿区地点位于河源市东源县新港镇双田村岗西山。因东源县矿产局在同一采矿区先发证给我,后又发证叶谭辉煌瓷土有限公司(下称辉煌公司),引发了一矿两证的采矿权纠纷。经过6年的诉讼,经东源县人民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河源市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和再终审判决,该矿区和《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属我所有,最后又经过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再次明确采矿权属我所有。随后我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现已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环保等相关开采手续。2007年7月在我申请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期间,辉煌公司再次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东源县人民政府(下称东源县政府)以此为由,暂缓给我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省高院2007年1
    2023-06-08
    170人看过
  • 的哥告于芬剽窃首起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指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博文剽窃了自己的文章内容,来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出租车司机李强将于芬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法院确认被告于芬未经许可在其博客上的文章使用原告李强博文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于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800元。据悉,该案是国内首起宣判的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李强著有《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以下简称《西》文)一文,并于2009年6月17日在其博客“西北风的空间-搜狐博客”上发表,被告于芬多次访问原告李强的博客,并对原告李强的《西》文进行评论。2009年8月2日,被告于芬未经原告李强许可,亦未向其支付报酬,即在其博客“于芬的博客-搜狐博客”上的《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以下简称《如》文)文章中使用了《西》文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
    2023-06-08
    216人看过
  • 雪莲商标纠纷案一审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北京雪莲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的雪莲伊梦牌羊绒衫侵犯其商标权,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便将其生产商上海亚格威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及销售商北京新世纪服装商贸城市场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诉请停止侵权及赔偿50万元。9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令亚格威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1万余元。雪莲羊绒公司诉称,该公司是注册商标雪莲Snowlots及图(一朵盛开的莲花)的权利人,并且雪莲也是其字号核心部分。而亚格威公司的羊绒衫所使用雪莲伊梦商标,虽属注册商标,但其实际使用时改变了商标原有的书写方式,刻意突出雪莲,淡化伊梦,属商标侵权行为。此外,亚格威公司在侵权商品上标注该商标所有人为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属利用其字号及在先商标雪莲的知名度制造混淆与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亚格威公司称,其使用雪莲伊梦注册商标是经商标权人雪莲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所许可的合法行为,可
    2023-06-08
    398人看过
  • 法院审理《古炉》版权纠纷案
    历经4年的酝酿与创作,贾平凹于近期推出了长篇小说《古炉》。然而,新作刚一面世,便陷入了电子版权争夺的尴尬境地。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人民文学出版社以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为由,将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一案。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称:2008年12月16日,该社与贾平凹签订了《古炉》图书出版合同,约定该社享有中国大陆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中文本的专有出版权,以及该作品的数字化制品及网络版的版权。后该社发现,二被告无视该社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的致函,擅自在其读书频道发布公告,并推出《古炉》全文电子版。该社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据悉,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023-06-08
    233人看过
  • 河南判决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河南省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被告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KTV厅因为侵权放映MTV作品,被判决赔偿著作权拥有方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2500元人民币,并立即停止继续放映。据介绍,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于1996年出版发行了名为《晚秋毛宁》的VCD专辑,收录了毛宁演唱的《涛声依旧》《晚秋》《心雨》等25部MTV.而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KTV厅提供的卡拉OK点播系统未经授权,便给顾客提供上述三首歌曲供其点播娱乐。为此,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以其侵害著作权为由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起案件不但是河南省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而且这类案件的审理涉及到MTV的制作者和KTV厅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引起了各界的普遍关注。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张音乐电视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被告主张音乐电视为录像制品。作品和制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著作权法上
    2023-06-08
    97人看过
  • 高考试题著作权纠纷案落槌考试中心终审胜诉
    2003年语文高考试题中使用了胡某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未指明作者姓名,导致作者胡某某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了胡某某请求判令教育部考试中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该案由于涉及高考试题使用他人作品的一系列问题,影响面很大,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业界对问题的思考、研讨。胡某某系《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的作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全国卷)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中,使用了一篇主题为全球变暖的文章,并以此为基础设计考题。在该考卷的试题解析中提到:阅读材料选自《希望月报》杂志1997年第8期,原刊于《中国科技画报》,原文的题目:《全球变暖——目前的和未来的灾难》,作者胡某某。命题时对原文作了增删和调整,改定后全文约840字。2007年5月,胡某某发现此事,遂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胡某某认为,教
    2023-06-08
    166人看过
  • 于右任著作权确权纠纷案
    原告**扩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徽北里沂源阳光新干线3-2-1201法定代表人:唐*平,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勇,男,汉族,1974年8月14日出生,系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经理,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玉溪路岗南村20号楼108号肖*余,委托代理人,北京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余江英,女,汉族,1972年10月4日出生,系自由音乐人,家住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2号楼2号门252号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石青原告**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公司)起诉被告于江英著作权确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航天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某宇、被告于江英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勇、施某清参加诉讼。原告**航天公司诉**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电视连续剧《
    2023-05-02
    446人看过
  • 北京审理一起著作邻接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原告诉称,2005年8月23日,原告发现被告开发的kro(中文名为酷乐)软件向公众提供59首歌曲的非法的、盈利性版权音乐文件共享、搜索、下载服务。这5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上述歌曲。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辩称,被告并非飞行网的经营者,也不是kro软件的制作者,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今天的庭审备受关注,众多媒体的记者前来采访,多家网络公司派员旁听了庭审。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背景知识所谓P2P(即PeertoPeer),是以点对点的网络架构,实现不特
    2023-06-08
    63人看过
  • 单田芳评书著作权案终审
    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上世纪90年代录制了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却在十几年之后惹上了官司。因为与小说《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部分情节设计雷同,被小说作者赵云生告上了法庭。日前,此案已作出终审判决,单田芳被认定未构成侵权。原告赵云生是国家话剧院一级编剧,两人在纠纷产生前素未谋面。1986年,赵云生创作完成了小说《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反响。而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单田芳也以同样的历史题材创作、播讲了历史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十几年后,赵云生无意中收听到了单田芳的评书,认为该评书在构思、结构、情节、选材以及人物安排上与自己的小说《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如出一辙,为此将单田芳及其评书光盘的制作、发行、销售等单位以侵犯著作权为由一并诉到了法院。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曾详细对比了双方的作品,认为评书在语言表达、整体内容和人物设置方面都与赵云生的小说存在较大区别,而在具体情节
    2023-06-08
    271人看过
  • 法院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有话说
    环境污染防治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种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充分发挥法院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司法能动作用,包头中院认真分析2010年至2013年全市法院审理类案情况、呈现特点和审判难题,最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建议。数量在上升据了解,2010年至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一审案件12件,审结11件。从受理案件数量方面看,2010年2件,2011年3件,2012年4件,2013年3件;在结案方式方面,判决审结5件,撤诉5件,移送1件,未结1件。全市法院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已显露逐年上升趋势和多以判决结案为主的特点。案件有特点与其他类型的案件相比
    2023-04-24
    297人看过
  • 成都宣判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神奇的九寨》表演
    3月27日,一起涉嫌侵犯歌手容中尔甲、著作权的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判令被告方未经容中尔甲许可,不得实施复制、发行录有其演唱的歌曲和所著词曲的VCD光盘的行为。被告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容中尔甲经济损失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而合理支出的800元,被告四川中联影音连锁有限公司赔偿4000元。据介绍,容中尔甲不但为《神奇的九寨》、《雄鹰在飞翔》等29首歌曲的表演者,同时还是其中《九寨情缘》等4首歌曲的词作者和《阿妈的笑脸》等6首歌曲的曲作者。2004年11月19日,容中尔甲在被告中联影音公司发现有出售《容中尔甲高原红》卡拉OKVCD光盘,该种光盘收录有《神奇的九寨》等29首歌曲,可光盘的复制、发行并未经其许可。容中尔甲随即请四川省公证处一同前往市内一中联影音店,购买该光盘一盒,并获得收银条一张,发票各一张。后经鉴定,该光盘盘芯上
    2023-06-08
    209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宣判后法官一般怎么说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
    • 员工宣传负面说话辞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1.员工是否存在消极怠工形为,是一个很难认定的问题。在实务中如果企业提供的录像资料能明显反应员工有怠工形为,也有可能被仲裁庭和法院认可。 2.要求员工写认错书、检讨书、保证书等,但难度较大。 3.由其他员工(最好三人以上)证明,形成书面材料。 4.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记几次大过可以辞退员工,但可由规章制度作出规定,但因为贵公司原规章制度并未写明记几次大过可以辞退员工,只有罚款处罚:大过一次,罚人民币
    • 六盘水著作权纠纷律师哪个比较靠谱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0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抚养权纠纷二审多久宣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9
      抚养权纠纷二审的审理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且自第二审立案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著作人身权纠纷案由种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1、作品发表权纠纷发表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尚未发表的作品有决定是否将其公之于众、何时公之于众,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2、作品署名权纠纷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即作者享用的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以及使用真名或署别名、笔名的权利。3、作品修改权纠纷修改权是指作者享有变更作品部分内容的权利。修改权可以授予他人行使。4、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