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两小时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了吗?受工伤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2:10:35 260 人看过

近日,四川威远男子冷某到工地从事木工架模工作,上班不到两小时便从高处摔下受伤,后鉴定为八级伤残。经过人社部门的认定,冷某被认定为了工伤,但因公司未给其缴社保,所以冷某未获得工伤赔偿,于是便起诉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涉事公司还应支付冷某各项工伤待遇37.6万余元。

上班两小时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了吗

对于此案,涉事公司辩称冷某才刚上班两小时不算正式上班,而且双方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用工之日起,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就成立了,所以即便是只上班两个小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涉事公司也已经与冷某形成劳动关系了;所以对于单位这种以劳动者上班时间短,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形成劳动关系的,法院并不会支持。

由于公司尚未给冷某缴纳社保,所以发生工伤后,工伤待遇就需要由公司来支付。所以说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一定要在用工的第一时间就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这样如果发生工伤,那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赔偿,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这个赔偿义务了。

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所以说,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一定要自用工之日起就尽快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避免发生工伤后需要自己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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