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务税收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3:10:41 386 人看过

涉外劳务税收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

一、外国籍人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外国籍需要纳税。一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就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来自该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外国的自然人如果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从而构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上的税收居民的,中国要对其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也是既适用于居民纳税人,又适用于非居民纳税人。外国的自然人或者无国籍人。

二、工资需要交税吗?

需要。我国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1、起征点是5000元2、就超过5000元部分征收(5000元超过5000元零元,即5000元不需要征税)3、超过50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高压费个税怎么算的?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1、预缴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保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最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并且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还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即4月底以前重新办理纳税申报。3、非正常情况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国税发(1998)182号」。最新规定中并未申报的要求,只是要求汇算清缴。纳税
    2022-05-03
    482人看过
  • 劳务外包税收政策
    劳务外包营业税税率是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再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
    2023-07-04
    157人看过
  • 个人收入的劳务费是如何缴税的
    个人收入的劳务费是按照按照收入所得减去20%缴税的。劳务费用和工资的区别是在于两者的适用税率不同,包括的范围不同、工资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劳务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一、个人收入的劳务费是如何缴税的个人收入的劳务费是按以下的情况缴税的: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劳务费用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劳务费用和工资的区别是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劳动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022-07-27
    455人看过
  • 涉外收养效力如何认定
    收养的效力涉及收养对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法律效力和收养对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效力。前者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养子女的姓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养子女及其后代与养父母及其亲属的关系等问题。后者主要包括涉及收养成立后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问题。关于收养的效力,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问题上,按照法国、日本和瑞士等国的民法规定,它们允许养子女保有双重亲属关系,子女被收养后,除发生姓氏上的变化,亲权与财产管理权移转给养父母外,与生父母的亲属关系仍然保持,继承和抚养问题一般也不受收养的影响。而另一些国家则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对于有关收养效力的法律冲突的解决,各国主要采取如下几种做法:其一,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其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其三,原则上适用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或者他们共同的本国法,以其
    2023-05-05
    400人看过
  • 法律对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对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工作的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迟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税务机关的职责1.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3.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
    2023-05-05
    124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在办理税务登记上是如何规定的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欠税有哪些规定1.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和期限。《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确定税款优先原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建立一系列欠税清缴制度。包括:(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纳税人在合并、分立前未缴清税款的,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
    2023-02-07
    156人看过
  • 国外是如何收房产税的
    在国外,很少听到人们抱怨房地产税,住房就要交税,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他们知道,房地产税主要用在公共开支上,如街道整修、公园、垃圾清理、警察、消防、教育、公交、博物馆、图书馆等。房地产税是国外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美国为75%,非洲国家肯尼亚也占到69%。房地产税除了为地方财政提供充足的资金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平稳房价,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所以,人们也把房地产税叫“生态税”。房地产税,实际上是房产税和地产税的合并叫法。从其产生和国际惯例看,房产税与承载房屋的土地所有权无关。如果土地私有,则对土地和房屋分别征税,这时就叫房地产税;如果土地国有,则只对房屋征税,这时就叫房产税。有的国家房产税税率和地产税税率相同(单一税率),这样,征收房地产税比较简单,先分别评估房产价值和地产价值,然后两者相加,得出房地产的总价值,再乘以房地产税税率,就得出应缴纳
    2023-05-01
    400人看过
  • 涉外收养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涉外收养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一、涉外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1、依收养人本国法2、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3、重叠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4、被收养人属人法5、法院地法二、涉外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对于收养的形式要件问题,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各国一般都适用收养成立地法。三、涉外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收养效力主要就是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有完全收养制度和不完全收养制度。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1、收养人本国法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是什么需要根据具体
    2024-01-09
    235人看过
  • 如何开办涉外劳务派遣组织
    一、如何开办涉外劳务派遣组织开办涉外劳务派遣组织需要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二、劳务派遣发生欠薪如何处理1、劳动派遣发
    2024-02-03
    112人看过
  • 涉外劳务突发事件如何解决
    涉外劳务突发事件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解决:(1)涉外派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在接到涉外派劳务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及时研究对策,提出解决建议,按照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相互协调配合。督促有关外派公司尽快拿出解决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并付诸实施。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建议期间须24小时值班,保持联络畅通。(2)发生外派劳务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进一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性质、规模(外派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内派遣劳务公司、国外雇主名称、家属联系方式、事态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抚、解释和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外派劳务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请求
    2023-02-27
    317人看过
  • 涉外劳务派遣工伤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如果在国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国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劳务派遣工伤处理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2023-06-14
    6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
    一、如何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
    2023-06-17
    389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三年。如果涉外合同关系适用我国的法律,则依据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4年。由于涉外合同的特殊性,对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要具体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2024-04-18
    438人看过
  • 如何处理额外收入的税务问题
    一次性收入可以按照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收入进行所得税的征收。一般的征收比例为20%,按照所得额的百分之二十进行缴纳即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具体如下:1、法定对象。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二、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有以下: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总之,一次性收入属于个人所得,需
    2023-06-30
    24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如何规定涉外劳务税收?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1
      涉外劳务税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只能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
    • 涉外劳务税收怎么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3
      一、涉外个人所得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涉外人员个人所得税义务如下:(一)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在国内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来自中国国境内和税其中,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来自中国海外的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只有中国国内机关或个人支付的部分才能支付
    • 涉外离婚律师事务所收费是如何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等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北上广等发达地区费相对较高,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三、五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建议根据情况与律师协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规定:政府指导价的基准
    • 劳务外包合同是啥?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简单的说 主要的区别在于员工是跟谁签的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是跟劳务公司签的就可认为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一般包含劳务外包的基础工作。 如果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是跟自己公司签的只是将人力资源部的基础操作性工作外包给劳务公司,那就可认为是劳务外包劳务外包合同是啥的回答,如上
    • 涉外劳务派遣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需要办理相关的劳务就业手续,取得就业证件。否则,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