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仲裁受案范围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41:51 375 人看过

人事争议仲裁的具体仲裁管辖范围如下:

(一)企业之间、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私营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因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引起的工作时间纠纷、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

(二)公务员法实施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劳动合同而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社会团体与其因解除人事关系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

(5)军队文职人员与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雇佣制度(6)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范围包括:

劳动争议仲裁因确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关系(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3)因退市、解雇、辞职和辞职引起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纠纷,经济补偿或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难看出,现行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在受理案件范围上存在诸多弊端,主要包括:,受案范围不一致

解雇是一种严重的行政处罚,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人事部和部分省市规定的受理案件范围较小,仅限于因聘用、调任、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者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受理人事纠纷仲裁案件,受理范围较窄,仅受理因辞职、辞退、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不在受理范围之内,而且一些省市明确规定人事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不包括行政处罚

第二,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既有重叠案件,也有空白案件

根据现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权受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之间的争议仲裁申请,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仲裁申请,但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未按照人事政策申请自用临时用工审批的,,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仲裁申请,两个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根据双方的善意,有选择地予以受理。例如贵州省省、市人事仲裁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多次与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与工作单位之间的争议,由谁受理的问题。没有人愿意接受它们。实际情况是,《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省人民政府令)明确规定,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和合同工,但劳动争议仲裁选择性地受理了其中的部分,以及其他临时工和合同工与其所在单位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权起诉第三方,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规定未明确将离退休人员与其所在单位之间的争议纳入仲裁范围。事实上,这类纠纷是无法拒绝的

这些不利因素使得维权方对某些被侵权事项,如工资和福利,没有“追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范围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对于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
    2023-04-28
    10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
    2023-04-26
    122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一、经济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二、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仲裁
    2023-05-07
    471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①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有
    2023-05-01
    65人看过
  •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人事仲裁】受案范围:(一)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2023-03-17
    14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一、如何界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我国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以下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是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第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效力的争议;第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三是因用人单位除名、辞退和劳动者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四是因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五是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劳动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更、
    2023-02-26
    13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范围
    相关咨询
    • 合理界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合理界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仲裁受案范围有什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选择仲裁。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劳动仲裁受案的范围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劳动仲裁受案的范围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