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所以挂靠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工程挂靠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方面: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3、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二、行政责任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三、刑事责任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因挂靠引起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罪名。
二、汇通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一定要购房吗
当然可以的,只是从集体户口变为独立户口。户口可以放到人才市场,就是将户口放在人才服务中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集体户口。户口可以放到人才市场严格的来讲应该称“档案挂靠”。办理集体户籍挂靠前提是人事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即集体户是依托档案而存在的,如果没有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这个前提,是不允许空挂户的,这个既不符合人才中心业务规范,也不符合公安部门对人才中心集体户的要求;反之,如果档案在人才中心保管,户口没有在人才中心,或者开始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后来转出,一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很多人才中心存档人员都是先挂靠集体户,后来买房后单独将户口转出人才中心的情况。集体户口,是指暂时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暂时还没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因为许多民企、外企、银行等单位因种种原因没有设立集体户口,于是,将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外地员工或者大学毕业生的户籍挂靠到当地人才中心。
三、雇佣侵占财产的属于职务侵占吗
需要看侵占的行为符不符合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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