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26:09 125 人看过

一、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哪些

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后,合同生效后,履行的要点是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

政府采购一般采用以下六种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主要审核哪些?
    一、审核合同订立期限与形式的时效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采购合同排除其他两种合同形式:即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都是无效的。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此外,《政府采购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和熟悉。但是,签订政府合同的时间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必须要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二、审核签约当事人资格的有效性。政府采购合同只能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
    2023-02-28
    129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
    2023-06-17
    39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罚款的情形包括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
    2023-03-03
    128人看过
  • 政府采购,谁对供应商履约验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确定了供应商后,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
    2024-04-02
    140人看过
  • 政府采购解除合同程序是哪些
    一、政府采购解除合同程序是哪些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出现时,一方也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方的解除合同权是哪些违约方的解除合同权是在法定特殊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绝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时,法院可以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
    2024-01-05
    476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明确采购合同的履行义务
    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不 明 确 如 何 处 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
    2023-09-20
    330人看过
  • 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政府采购特点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一、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二、非盈利性三、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四、规范性五、政策性六、公开性七、极大的影响力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购买力非常大。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金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用于政府采购。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国外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
    2023-04-24
    491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在原招标项目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从残疾人、慈善等机构采购的;采购方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外采购,才能
    2023-03-19
    311人看过
  • 民法典物资采购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物资采购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物资采购合同终止的条件有:物资采购合同债务相互抵销;物资采购合同债务已经履行;物资采购合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采购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合同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等,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是需要严格基于合同中约定的情况来履行各自的责任的,如果涉及到违约的需要追究上述违约责任。1、法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
    2024-01-23
    406人看过
  • 采购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2、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交货地点应明确;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
    2023-06-26
    252人看过
  • 政府采购废标的情况有哪些
    为使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代理机构以及监管部门,应尽量避免废标的情况的发生。以下列举了会引起废标的一些情况:招标项目为卖方市场,不适宜公开招标一些采购项目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市场环境限制,市面上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数量较少,更适合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但实际操作中,由于采购人与监管部门对"少量"的理解不一,把握的尺度也不一样,可能出现某项目采购人经过调研认为潜在供应商过少,符合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条件,但监管部门不予核准,仍然要求公开招标的情况,这也是造成项目废标的一个原因。招标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排斥了潜在投标人①采购人提出的资质、服务条件"门槛"过高一是采购人不清楚该如何提出适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质,也没有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提出的资质要求高于项目本身需要;二是一些项目为某些做过前期方案的供应商量身定做,排斥了其他供应商。②技术参数有倾向性技术需求属于某产品的独有参数,或是
    2023-03-30
    83人看过
  •  合同无法履行:政府违约
    该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因政府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政府。同时,如果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有法律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事由出现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政府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政府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如果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政府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如果以上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政府。2、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有法律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事由出现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政府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 同 纠 纷 : 行 政 复 议 与 司 法 解 决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能会选择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解决来解决问题。行政复议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就合同纠纷进行审查和解决,而司法解决则是指在法
    2023-09-04
    312人看过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比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一、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1、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是不同的。这是由于不同阶段发生导致采购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事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不同。投标保证金的不退还,是发生在合同订立、且尚未订立阶段,履约保证金的不退还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两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显然是后者大得多。这也是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远大于投标保证金的原因。2、两种保证金不可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交。实际上,这两种保证金应该是一个衔接的过程,投标保证金在先,履约保证金在后。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就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3、关于实践中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的供应商,都应当退还投标保证
    2023-02-27
    201人看过
  • 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合同(JSZC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__________受______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交货时间??????????????????___
    2023-04-23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及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既有民事合同的属性,又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它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更多>

    #政府采购合同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是否有新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 1、强化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切实做好需求编制和履约验收工作,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把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嵌入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2、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业务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结果导向的改革要求,积极研究制定通用产品需求标准和采购文件标准文本,探索建立供应商履约评价制度
    • 政府采购程序之履约验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9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流程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第一步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就是看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第二步是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第三步是沟通与
    • 政府采购合同中,购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吗,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不可以。因为(1)政府采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2)即使与该汽车生产商协商一致,也不得将购买量增加为40辆,因为政府采购法要求追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在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可以追加标的物,也可以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这些行为受到限制: 1、追加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追加标的物,但必须满足三个条
    • 政府采购合同如何分包履行,有哪些相关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应当公开履行,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违法分包。分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格条件和相应资格资质,成交供应商对整个合同履约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