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09 00:10:05 205 人看过

本办法旨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县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财政部门提出草案,报政府批准后发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可根据*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和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县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事业收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财政部门提出草案,报政府批准后发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可根据*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

采 购 人 范 围 : 如 何 确 定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因此,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自行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本办法旨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因此,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自行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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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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