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13:18 303 人看过

一、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判定标准如下: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二、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一、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从主体来
    2023-04-29
    68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构成事实劳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最新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构成事实劳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案例解析2006年冬,高某到某物业公司从事锅炉及水电维修工作。2016
    2023-06-13
    297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
    2023-08-15
    223人看过
  • 怎么判断劳务派遣还是劳动关系?
    认定劳务派遣还是劳动关系如下:劳务派遣关系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劳动关系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劳务派遣关系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劳动关系无规定;劳务派遣关系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劳动关系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合同。一、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当中,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是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合同关系,那么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关系是什么呢?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连带责任是指工伤赔偿的连带责任还是人损赔偿的连带责任?在实践中无论是法条适用还是工伤人损责任的适用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
    2023-04-10
    471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应以事实劳动为准
    案例:傅某于2002年7月到济南该医院工作,直到2009年9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傅某的社会保险费一直由莱州某医院代缴,济南该医院仅每月向傅某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11月2日,傅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济南该医院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济南该医院对裁决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济南该医院答辩称,傅某的档案和社会保险等均由莱州某医院管理和代缴,因此,傅某与莱州某医院存在劳动关系,与自己未建立劳动关系。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上述规定将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作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虽然傅某的社会保险账户在莱州某医院名下,但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期间傅某在济南该医院工作,其为该医院实际提供了劳动,故应
    2023-06-12
    308人看过
  • 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借此来规避其应尽的劳动法义务。为填补这一漏洞,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符合劳动关系实质要件,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称之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023-02-14
    7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事实认定有什么方法
    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这就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023-07-27
    333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讲包括了人事关系,狭义上仅指由劳动法规政策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计划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审批和国家统配,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向选择和自由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还可以在履行合同的中途相互选择;职工的身份、地域概念逐步打破,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员,由此而带来两种关系:一类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由财政供给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条例调整;另一类是生产经营或服务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由单位自给或从相关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供给狭义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总体上讲,我国是一个大民法体系的国家,劳动关系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还是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从法律意义上看,劳动关系双方是
    2023-05-03
    194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要素?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有什么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终止或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
    2023-08-06
    75人看过
  • 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点包括什么?
    劳动关系应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劳动关系的标准是劳动给付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要构成要件。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两者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和构成要件之一。3.默认的意思表示。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过口头约
    2023-06-25
    112人看过
  • 为什么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司为什么要进行分立公司进行分立的原因一般包括:提高管理效率;突出主营业务;解决内部纠纷;合理避税;管理激励;反击敌意收购等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
    2023-08-12
    211人看过
  •  处理劳动关系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践策略
    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可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是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雇主可以选择法定解除。处理劳动关系的最佳方法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劳 动 关 系 的 书 面 合 同 签 订 问 题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签订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该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三种方式,包括固定期限劳动
    2023-09-10
    296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什么意思与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
    一、劳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它有如下特点:(1)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劳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劳务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4)它的要素包括:a、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b、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c、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
    2023-04-29
    93人看过
  • 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关键点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又实际履行的,一般以原劳动合同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能以原合同期限推定为新的劳动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履行期限在法律上处于不明确状态,法理上将其定性为不
    2023-07-09
    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判断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的调整。如何判断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查: 一、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比较确定的与工资相类似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是否已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 三、用人单位是否以发放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等类似的或其他方式允许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 另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已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判断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涉外因素包括两层含义,有三个判断标准,分别是:两层含义:(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三个标准:(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的;(3)产生、
    •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9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6
      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但未与劳动合同及时续订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其他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如合同、租赁合同、合并合同规定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