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叫临时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40:16 269 人看过

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相关知识:临时工劳动合同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临时工的监督检查及处罚

1、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招用临时工的依法监督检查,检查时应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被检查企业应主动接受检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擅自招用临时工的,责令限期退回或补办手续,并按招收人数每人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逾期不退或不补办手续的,按招收人数每人每月加罚100元。

(2)合同期满未办手续继续留用临时工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按留用人数每人处以50元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按留用人数每人每月加罚100元。

(3)按本办法规定需要领取《临时务工许可证》而未领取或伪造、涂改《临时务工许可证》的,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元至100元罚款。

3、企业拒绝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法律上什么叫双重婚姻?
    一、法律上什么叫双重婚姻?同时与两个人有婚姻关系;从而也是属于重婚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二、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或者DNA鉴定书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以。三、重婚罪
    2023-04-29
    162人看过
  • 欠款纠纷法律上叫什么
    叫民事纠纷。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借款、买卖合同形成的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取证去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4-15
    408人看过
  • 临时工为什么没有法律保护
    58岁的男子工作25年,至今仍是临时工。他的工作是司炉工,多次获得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状,但只签订一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实,我国《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计划经济时代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工长短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实行公平公正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职工权益。但在现实当中,为什么会屡屡出现临时工这个概念?长期以来,临时工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临时工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临时工可以不享有带薪假期、临时工可以没有年终奖励,辞退临时工可以不享有经济补偿金,所有这些都与没有鉴定劳动合同有关。基于上述背景,《劳动合同法》规定三类劳动合同期限,即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通过强化固定期限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化,通过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给予经济补偿,来防止用工
    2023-06-09
    173人看过
  • 2024临时工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一、临时工法律规定包括什么1、在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实践中,将临时工视为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临时工单位是否缴纳社保1、根据规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
    2024-04-10
    243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的什么叫固定加班工资?
    固定加班工资是指固定发放加班费,工资中不再另行统计实际加班点数。该用人单位存在延迟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因统计加班时间存在困难便于操作或者加班点数较多降低用人单位加班费支出而采用的一种规避加班费的薪酬计算方式。这种方式会损害加班天数或点数较多的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一、加班费怎么计算的?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节假日是300%
    2023-06-21
    213人看过
  • 临时用工协议是法律上的合法吗
    临时用工协议一般都是合法的。一、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是什么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二、婚内签了债务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婚内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双方也可以在婚内通过公证双方签订的债务财产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或者双方承担,一般是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都是合法有效,但是该协议一般不能对抗其他人,对于其他人的债务,离婚后也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该债务。三、租车合同合同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订立租车合同协议要符合法律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其中包括姓
    2023-02-20
    433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
    2023-06-03
    278人看过
  • 在法律上什么叫暴力行为
    一、在法律上什么叫暴力行为暴力,从字面上讲,暴是凶恶、残酷;此处之力是肌肉运动所起的作用。暴力对人来讲就是一种凶恶、残酷的行为;对阶级和国家来讲是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军队、警察、法庭等专门对付被统治阶级的强制力量。暴力在法律上的涵义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暴力是指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权利的强暴行为;有的认为暴力是指行为人在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时,所采取的摧残、强制他人身体的一种凶恶、残酷的手段;有的认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实行殴打、捆绑、伤害等强暴行为。二、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如何认定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
    2021-10-24
    91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无债权债务?
    法律上无债权债务的意思是:别人没有欠当事人钱,当事人也不欠别人的钱。公司无债权债务的意思就是公司没有未收到的账款,没有未收到的票据,没有未收到的股利,没有未收到的利息等账款,也没有贷款,没有应付账款,没有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我国对于债权债务的规定是十分明确的。一、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合法吗?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是合法的。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前提是经法院判决,该债务为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现在债务人离婚了,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了,而其前妻有偿还能力。所以如果原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前妻要求偿还。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作为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及时获取贷款本息和收到贷款。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二、预
    2023-03-09
    335人看过
  • 没事找事在法律上叫什么
    没事找事可能构成破坏公共秩序罪,包括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没事找事指的是在人多的地方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件是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其它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3
    52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
    一、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
    2023-04-27
    391人看过
  • 在法律上什么叫大额资金
    一、在法律上什么叫大额资金其实简单来讲的话,大额资金就是字面的意思,一般是千万到亿元不等像这种银主都是汇聚之后来共同营收,发展其他行业来获取更高的利润空间那可能有些人就会疑惑了,这么一大笔钱是投股市里更赚钱呢还是放在银行更赚钱呢?其实都错了,有些大额的资金方会选择来做/天的业务,用大笔钱去合伙也好或者是个人也好,赚这个每天几笔入账的钱。二、大额资金有了,我能做什么业务呢?其实只要我们手里有这笔钱,能选择的空间还是很大的。像工程亮资啊或者摆账还有企业的账目美化和大额资金证明都是可以的,这几种业务基本停留的时间都不会太长,都是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就完成了,如果你业务丰富的话最快一天可以做好几笔业务,钱也会赚得多一些。拼单也是一种途径,比如我们今天接到一个大额的业务钱不够,就会去寻找填补缺口的流动资金,这笔资金就是作为我们的备用金存在的,然后从总利润中抽取一部分支付给这个拼资金的人,也算是合作共赢
    2023-04-24
    394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故意伤人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1、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伤害自已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法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例如,军人为了逃避军事义务在战时自伤身体的,应适用《刑法》第434条。
    2023-06-23
    240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
    一、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共同抚养权: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每月给予收入的20至30%.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来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比如说通过协议约定什么时候孩子跟父亲生活,什么时候跟母亲生活,约定小孩的抚养费等。这样的话,双方都能较好的尽到抚养义务,对小孩的成长也将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至少这样能够让孩子同时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二、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双方都是监护人吗?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2023-04-27
    7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临时工法律上临时工伤怎么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 什么叫临时监护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9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
    • 法律上我国童工叫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 什么叫临时身份证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
      临时身份证是能够证明身份的卡片,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什么叫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7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重大事宜。我国公司法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所定人数的2/3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