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土地的同时我们是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的,虽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用地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只要不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自然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在沈阳市企业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是什么呢?
沈阳市企业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市内五个区(铁西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大东区),于洪区、东陵区街委建制地区,苏家屯区、新城子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的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给企事业单位用房使用的土地,由直接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应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不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分厂、车间等),由总厂或总机构按土地所处地域的等级适用税额分别计算汇总缴纳。外埠单位或个人使用我市城镇土地的,均由使用人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等级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据实主动申报土地使用面积,经税务机关核准后为计税依据。
第六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单位为平方米。尾数在零点五平方米以上的(含本数),按一平方米计税;尾数在零点五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税。
第七条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土地划分为七个等级,各等级年纳税额如下:
一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五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五角;
二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
三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二元五角;
四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三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二元;
五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二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一元五角;
六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一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七角;
七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八角,工业和其他行业四角。
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二至五角。
具体区域范围和适用税额,见附表。
第八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部或部分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不含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二)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不含用于生产经营的用地);
(三)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四)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含用于农副产品加工经营用地);
(五)经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可在十年以内免缴土地使用税;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土地。
第九条下列土地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一)个人兴办的学校、医院(卫生所)、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用地;
(二)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30%以上的企业用地;
(三)免税单位职工家属宿舍用地。
第十条免(缓)税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由税务机关鉴定。
第十一条免税土地变为纳税土地,应从变动之日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十二条对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可由纳税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额在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由市税务局审查批准;五万元以上的,由市税务局报国家税务局审批。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税按年核定税额,采取自报核缴的办法,年初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定年税额后,由纳税人分季缴纳,纳税期限为每个季度的首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末终了前。
年税额较小的单位和个人由纳税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按半年或一年缴纳。
第十四条纳税人和免税单位应于每年的一月十五日前,将土地的权属,所处地域,占用面积,用途等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由税务机关进行纳税鉴定。
第十五条纳税人和免税单位使用土地,发生下列情况时,应于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变动手续:
(一)增加或减少土地的;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
(三)土地改变使用用途的。
第十六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耕地与非耕地的划分,以土地管理部门批件为依据。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要加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主动取得土地、房产、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应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权属资料。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帐册、图表和纳税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九条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的,除限期补缴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催缴税款无效时,由税务机关通知其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扣缴。
第二十条纳税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八条规定之一者,税务机关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不依照本办法据实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但必须先执行税务机关的决定。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纳税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市政府同意,市税务局发布的《沈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沈税四字[1988]第402号)即行废止。
土地使用税征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处罚,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土地使用受到影响,还有就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办法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
-
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264人看过
-
在沈阳市如何办土地使用证
132人看过
-
沈阳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383人看过
-
沈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规定
50人看过
-
沈阳市乡镇企业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320人看过
-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55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
企业停产免征土地使用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企业停产一般不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
停产停业企业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中没有对停产企业占地的免税规定,上述企业虽然停产,但仍需要按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土地使用税计计算公式如下: 1、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
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3征收下列税费: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课税。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