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哪些查明犯罪事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3 04:17:13 265 人看过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证明事实的难点
    行政机关属于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行政机关如何参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者,对社会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另一重身份是机关法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参与各种法律关系,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我们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时,要注意区分该行政机关是以哪一重身份出现的。行政机关如果是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身份出现的,则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如果行政机关作为普通的机关法人,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管理,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
    2023-07-08
    10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消防责任事故罪刑事责任承担是:1、一般情况下,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发生了特别严重的后果,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犯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犯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应当这样处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14
    3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需证明哪些程序事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的程序法上的主要事实,即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规定,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这类事实主要包括:(1)有关当事人适格的事实;(2)有关主管和管辖的事实;(3)有关审判组织形式的事实;(4)有关回避的事实;(5)有关审判方式的事实;(6)适用强制措施条件的事实;(7)有关诉讼期间的事实等等。此类事实主要是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上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这些事实虽不直接涉及实体问题,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不加以证明,就会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影响实体问题的正确解决,因而也属于证明对象。
    2023-04-30
    14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规则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罪刑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重婚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
    2023-06-28
    21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
    2023-03-28
    2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具体是指哪些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指的是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既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又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他们共同努力,打击犯罪,惩治罪犯,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着巨大的贡献。哪些属于刑诉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活动是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的。这些专门机关是指:1.公安机关。这里是广义的公安除了公安机关还包括其他的侦查机关即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诉中检察机关既是公诉机关又是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3.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法院是相对独立的是指导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2023-04-16
    2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侦查机关都有哪些相关部门
    我国的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和监狱侦查部门以及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一、移送起诉是指什么意思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部、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
    2023-03-21
    469人看过
  • 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023-04-22
    4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拘留权属于谁?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
    2023-08-11
    2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刑事拘传权的机关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有刑事拘传权的机关有哪些?1、刑事诉讼中有刑事拘传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一般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二、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吗?1、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传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024-01-23
    316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为刑事诉讼主体
    一、公安机关是否为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体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
    2023-04-26
    50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能够根据刑事诉讼法查封房产?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关键是必须找到确凿的证据,在查找证据时,如果有些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证据体积大、份量重、或者无法进行移动,就要采取查封措施,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能否根据刑事诉讼法查封房产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五条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涉案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涉案的车辆、船舶、航空器和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必要时,可以一并扣押证明其财产所有权或者相关权益的法律文件和文书。置于不动产上的设施、家具和其他相关物品,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扣押;不宜移动的,可以一并查封。第六条查封涉案财物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民航等有关部门协助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财物情况、查封方式、查封期
    2023-06-03
    36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证明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安机关可以证明的事项,听证程序中的法定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告知和通知;2、公开听证;3、委托代理,在听证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对抗辩论;5、制作笔录,听证过程必须以记录的形式保存下来,行政机关必须以笔录作为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范围具体内容如下: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户籍登记信息出具;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
    2023-08-12
    60人看过
  • 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根据公民合法权益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些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各自职责不同,权力和职责也不同,在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他们各自的职责不同,拥有不同的权力和职责,在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法律监督;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国家安全机关则是国家的安全保卫机关。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处罚?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
    2023-06-30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刑事诉讼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7
      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 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哪些事实,刑诉中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哪些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
    •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有哪些主要职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7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职权: (1)立案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权决定立案、不立案或撤销案件; (2)侦查权,负责对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执行权,负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工作;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罪犯的监督、考察任务;协助法院对没收财产的判决进行执行。
    •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是如何职权分工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
    •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安机关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4)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