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45:07 479 人看过

1、在劳动仲裁中是否可以变更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核实属实的,仲裁庭应当以此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不能提供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第二,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必要程序。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p>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工作单位、企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依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因此,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以保护劳动者收到仲裁申请后的胜诉权,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审查下列事项: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是否与本公司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在仲裁委员会的范围内;劳动争议是否由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有关情况不清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充,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将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工作人员应注意从仲裁庭获得信息

仲裁前的准备工作。仲裁委员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对事实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澄清事实;(2)决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定的仲裁员、书记员、鉴定人的回避,调查取证。仲裁庭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和答辩材料,调查取证,查明争议事实。没有法律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地方仲裁委员会可以相互委托调查,被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4)拟订仲裁方案。仲裁庭组成人员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并将仲裁情况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延期,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可以缺席作出裁决

(2)先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仲裁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食言,或者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代理人和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并宣布仲裁庭的纪律;首席仲裁员应当宣布开庭、仲裁员秘书的回避申请和案由;听取申请人和被告人的答辩;仲裁员对法庭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询问调查,核实双方的最终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应当在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休庭进行合议,作出裁定;仲裁庭应当恢复开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已经作出结论或者需要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长裁决。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对裁决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庭当庭作出裁决的,应当自作出裁决之日起7日内送达;定期另有裁定的,应当在仲裁期间当庭裁定。劳动争议的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变更仲裁请求后起诉
    根据相关规则,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请求基于的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对其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准备或者不能准备而失去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会存在瑕疵。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确定举证期限。一、民事诉讼被告当庭举证有用吗可以当庭提交证据,但是否有效要看其证据是否符合以下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
    2023-03-05
    15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2、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如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中有关工资克扣的裁决不服,其可向法院就此提起诉讼,并还可增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诉求,由于克扣工资和支付经济赔偿金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一、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
    2023-03-10
    177人看过
  • 刘某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的诉讼请求
    1、解除劳动合同。我方应对: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但应尽可能找出在今年5月前有我单位签署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之由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协议解除。裁决结果分析:解除双方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6000元。我方应对:不同意支付。理由:其一,本案属于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刘某自入职到离职(2011年5月前)只有不足5年的时间(可能算5年多一些,但不足6年),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仅需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即支付2个半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其三,其工资标准低于1000元(我方需提交证据证明)。裁决结果分析:按工资标准支付5个半月。3、未及时支付工资的赔偿金1000元。我方应对:根据其举示证据应变。裁决结果分析: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我方有未及时支付工资情形者,应补发工资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依据:《违反和解
    2023-04-10
    2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劳动争议进入一审的,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但这个诉讼请求必须与已经仲裁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申请诉讼。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开庭后后不能再变更仲裁请求。一、拖欠工资7天可以仲裁吗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候,申请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
    2023-03-29
    44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增加诉讼请求可以吗
    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求,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
    2023-03-02
    14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起诉到法院,可以请求变更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表达错误,裁决后不可以更改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裁决,即已经结案,不可以对申请书的表述进行更改。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一般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
    2023-03-02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6
      劳动仲裁可以当庭变更诉求,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仲裁庭会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庭会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能否变更仲裁请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3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 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生效2年内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
    • 劳动仲裁时可以变更申请的劳动诉求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仲裁中可以提交变更诉讼的申请书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可以提交劳动仲裁变更诉请申请书。一般情况下,可以再开庭时增加诉求。但最好还是在开庭前15天向仲裁委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不然,对方可以要求答辩期,会拖延整个案子的结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