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05:05:45 215 人看过

一、什么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是指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当执行职务或有破产法规定的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造成债务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在破产程序中被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引发的纠纷。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是企业权力决策机关、执行机关或监督机关的决策人或重要组成人员,其不当行为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必然减损债务人的整体责任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共同清偿利益,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其课以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虽然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不当行为直接损害了债务人的财产利益,并间接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但基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性和诉讼经济原则,不宜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作为债务人财产和管理事务的专门管理处分主体,管理人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其职责所在。管理人通过私力追收无法实现的,即可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之诉,以诉讼程序实现。

二、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的管辖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其虽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为被告,但其目的在于增加债务人的可分配财产,并填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害,故应当适用有关集中管辖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具体可分为:要求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企业破产民事责任的纠纷,要求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造成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要求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理是什么
    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撤销。债务人公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比如通过关联企业或人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方式无偿,或者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有权依据规定提出撤销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股东以不正当或者不合理地方式控制公司,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规避法律义务和逃避契约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此时应当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追加股东为债务人,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的滥用行为具体可表现为资本显著不足、人格高度混同、过度控制和不正当支配等方面。但公司股东为自身利益主张、债权人明知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而仍然与公司交易、公司资产足以清
    2023-02-21
    314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报警有用吗(损害股东利益罪)?
    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的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5-03
    346人看过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的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因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2023-04-16
    200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股东怎么避免利益损害)?
    公司实践中,常见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主要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以及恶意收购中收购方对目标公司原股东利益的损害。无论大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剥夺中小股东权利或加重中小股东义务,还是公司被恶意收购以后收购方利用控制权控制公司管理层,进而损害原股东利益,受害方寻求司法保护只能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在公司实务中,行之有效的方案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利或加重股东义务以及股东会改选董事会的限制性条款内。《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2024-05-04
    56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据此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的情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认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二、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为逃避债务,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并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有必要对其作出相应限制,以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常见的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履行能力,并进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
    2023-05-22
    254人看过
  • 物业纠纷经济利益被损害怎么办?
    物业纠纷经济利益被损害可以协商或者是调解,以及通过诉讼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
    2023-06-21
    178人看过
  • 广告牌设置不当损害他人利益引纠纷
    酒吧招牌被物业公司覆盖,商户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成都某商业广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成都高新区阿伦故事酒吧经济损失2万元。2004年5月,张某与成都某商业广场步行街二楼9-16号共八间商铺的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约定承租上述商铺经营阿伦酒吧,双方同意并委托被告对其进行物业管理。2007年8月,张某将上述酒吧依法转让给原告法定代表人何某。原告与被告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物业服务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质量、服务费用等,且该协议的第九条载明,物业范围内的广告牌设置由被告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任何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共有部分的广告牌收益作贴补物业管理经费。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被告授权该案第三人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商业广场的广告经营、招商等事宜统一协调、规划、
    2023-06-05
    221人看过
  • 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案例介绍:A公司通过多方努力取得了承办某旅游节的授权,但是按照约定,其需向主管该旅游节的旅游局支付活动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B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马某指示B公司的财务将本公司的人民币50万元作为A公司的旅游节保证金支付给了旅游局。此后马某又要求旅游局将上述50万元以退回押金的名义支付给了C公司。后由于B公司股权转让,马某因此离任,B公司在审计时才获悉以上50万元的去向,B公司遂以董事损害公司权益的名义起诉马某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A公司和C公司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经法院查明,B公司成立之初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某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后又被其指定到B公司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之职。C公司也系A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其董事长和法定代理人胡某也是由A公司指定的,并且胡某同时担任B公司的董事。法院在查清三个企业之间关联关系和马某、胡某关联董事关系后,认定马某利用其同时担任A、B
    2023-06-09
    314人看过
  • 损害股东权益纠纷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作为原告简单来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从字面可知,公司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纠纷,公司作为被侵权人,作为原告毋庸置疑。《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据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规定对监事提起诉讼的,或者依据规定对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3-06-27
    335人看过
  •  利益受损,法律纠纷
    本处理意见规定了受益人在获得利益后需要返还全部利益及产生的孳息,并且返还时需要遵守双方约定的规定。同时,对于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情况,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最后,本处理意见还规定了受损人有权选择依照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或依照本处理意见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一、受益人需要将所获得的所有利益以及产生的孳息全部返还。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三、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四、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五、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选择依照本处理
    2023-11-16
    402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5、缴纳诉讼费用。6、法院出具收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0
    437人看过
  • 如何判断债务人是否抽逃出资损害债权人利益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公司法的规定。判断债务人是否抽逃出资,根据《刑法》159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022-06-26
    459人看过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纠纷的法律问题1、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对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股东派生诉讼,侵害共益权),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不应以其为非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人而认定其不具备原告资格。2、在审理时,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1)原告应是现任股东,被告应是作出不当行为的公司控股股东、高管人员以及相关交易的相对人。股东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应通知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2)应查明公司的利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被告是否实施造成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失衡的不当行为;公司利益受到的损害与被告的不当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关交易的相对人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应审查其是否为非善意;公司是否因为不当行为人所控制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和解的,若经查实该和解方案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或公司利益的,则对该和解方案不予批准而应继续审理。(4)原告诉请成立的,可以
    2023-06-09
    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抽逃资金损害债权人利益
    一、如何认定抽逃资金损害债权人利益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为了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正常运作,国家特地通过公司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额度、转移出资或抽回股本的原则作了规范性规定,以实现国家对《公司法》规定的各类公司的监督管理。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新公司法中资本金抽逃如何界定(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
    2023-03-26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侵权纠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侵权纠纷。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刑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是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股东的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而使公司未能成立时,则该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是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议内容违法属于决议无效情形,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决议无效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制规定,因此,对
    •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对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是否应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
    • 担保人之间与债权人之间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0
      保证人为债务人的金钱债务作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但保证人拒绝,要求债权人启动诉讼程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债权人只得以各种方式干扰保证人的生活。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担保人的利益,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