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的破产申请权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1:02:04 96 人看过

从各国破产法的通常规定看,破产申请的主体具有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基础的多元性,只是其范围的宽窄不尽一致。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破产申请主体范围的规定上采取了较保守的立法方式,仅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此外别无其他主体能够提出破产申请。

依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是不享有破产申请权的。国外破产法也没有出现过类似规定。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的难题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愿申请破产,为了化解这一难题,不少地方提出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可代表债务人行使破产申请权。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第9条规定:国有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提出破产申请的,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可对其提出破产申请。这一规定反映了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某种要求。

在公司法施行后,国有企业有两大类:一是继续依《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设立的国有企业;二是依公司法设立的国有企业。对于前者而言,国家将继续对它们落实全部法人财产权制度,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下,国家财产与企业财产的界限将进一步明晰,政企分开的改革目标将会因此得到更彻底地实现。而如果企业的产权主管部门享有破产申请权,某种程度上会削弱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强化了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约束,不利于政企的彻底分开。这样做的结果是,破产法不仅无法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改变,反而起到了阻碍作用。对于后者即依公司法设立的国有企业而言,企业法人的形态,要么是有限责任公司,要么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属于何种公司,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部门对公司都不享有经营权和所有权,它仅以公司投资者的身份享有投资收益权,破产申请权不可能隐含于投资收益权中,否则所有的公司股东都会取得同样的权利,这同公司的法律性质产生了背离。

因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下属企业破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企业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业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以债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下属企业破产的,法院应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申请相关文章
  • 企业申请破产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一、企业申请破产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一)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由债务人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三)衍生诉讼管辖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二、申请破产多久能批《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
    2023-06-06
    289人看过
  • 检察机关的破产申请权问题
    从各国破产法的通常规定看,破产申请的主体具有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基础的多元性,只是其范围的宽窄不尽一致。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破产申请主体范围的规定上采取了较保守的立法方式,仅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此外别无其他主体能够提出破产申请。对实践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愿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第9条的规定,应能在经济转型时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若将此重要任务完全委诸当事人,则很难实现目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愿提出破产申请时,应立足于当事人申请主义,辅之以适当的国家公权主义。这任务不宜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承担,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纵观国外立法,多数国家对检察机关提起破产诉讼持肯定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这条规定并不表明人民检察院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不仅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且还是国
    2023-04-24
    26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处置的维权问题
    公司倒闭清算的资产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且在公告期间申报债权。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钱怎么办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时,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1.有抵押物的,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2.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3.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展期,并可主张逾期利息;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
    2023-07-03
    130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权转让的实践问题
    1、民法典对破产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转让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只不过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实现上有较大风险,而且无法完全受偿,因而转让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2、根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通常是和人身绑定的,如工资或人身损害赔偿金。债权转让有怎样的对内效力债权转让应满足以下转让的前提条件:(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在实践中,只要债权转让的协议生效,它就会对债权人和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该协议的签订。当然,也许您并不知道应该怎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此时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56的在线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
    2023-07-07
    477人看过
  • 企业员工有没有破产申请权
    肯定不正常。企业破产就有破产安置对象。破产安置的对象是指破产立案之日该企业的正式在册职工(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结存的下岗职工)。在破产立案前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和进“中心”已“双解”的人员,不属于在册职工,不再安置。其中在职职工又分以下几类:(1)统计提前退休(职)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为以后测算和提取养老保险费、余命医疗费打下基础。提前退休(职)人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繁工种(包括有毒有害工种)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在特繁岗位工龄达到规定退休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8年,从事特别繁重和高空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9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符合病退(职)的职工。(2)剔除以上职工后的剩余人员,以1986年10月1日为界线划分为两类。一类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包括1986年10月1日后至1995年1月1日以前国家安排的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
    2023-03-16
    346人看过
  • 主管部门接管破产开发商的财产
    开发商破产主管部门不接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破产由破产经理接管。破产管理者在人民法院和有关主体的监督下接管债务人企业,负责调查、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日常支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破产程序开始时,管理者接受特别指定,依法履行责任,破产程序结束时或重组计划执行监督期满时自动退出。开发商破产期房怎么办(1)如果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后开发商破产,那业主是可以优先赔偿的。(2)如果业主仅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破产,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以及利息。什么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一、房屋已建成房屋
    2023-07-08
    38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由哪个部门收管
    一、企业破产后由哪个部门收管公司破产申请必须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然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完毕之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二、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
    2023-04-24
    19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法人破产时的财产地位问题
    一问题的由来当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行为。第19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出让而取得之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因出让而取得之土地使用权不受限制地成为交易标的,当属独立的财产权利。国有企业因出让取得之土地使用权,非有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得收回。
    2023-06-06
    236人看过
  • 破产企业抵押债务的优先权问题
    破产企业抵押债务可优先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者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有权优先赔偿特定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债权视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其债权视为普通债权。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申报和清偿首先,税收债权的申报。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在新《企业破产法》下,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也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其次,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2023-07-11
    20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
    一、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
    2023-06-06
    431人看过
  • 债权人破产申请权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新旧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均采取的是申请主义而非职权主义,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债务人、债权人等的申请启动破产程序,无人申请时,法院不得依职权自行启动破产程序。新破产法在预防破产的立法思想指导下,鼓励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利用破产程序尤其是重整制度实现自己权利,然而新破产法关于债权人的规定简单粗糙,虽然2008年8月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解决了债务人借人去楼空恶意逃债的破产案件的处理问题,但对于申请破产的债权人资格要件、举证责任、债务人异议的处理方式等仍无具体规定,这些都给相关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导致实践中处理做法不一。本文就此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一、关于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资格要件问题(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是否应有人数或者债权额的限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
    2023-06-09
    278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债权人申请特殊破产程序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能证明其已经持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全部资产不足抵偿所有债务时,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一、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二、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三、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五、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相关事项。二、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在我国企业法人的破产重整制度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等情形下,以向
    2023-03-28
    92人看过
  • 申请企业破产的债权人有顺序吗
    一、申请企业破产的债权人有顺序吗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二、破产债权的特征1、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2、破产债权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3、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
    2023-06-16
    217人看过
  • 当前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和职工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对企业破产的认识不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产生的铁饭碗思想在部分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和职工的头脑里根深蒂固,认为企业破产是法院和政府的事,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差,给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个别破产企业的负责人不愿破产,少数主管部门对清算组的推派、企业资产评估、职工的安置与分流等工作不主动,等靠思想比较严重;部分破产企业出现职工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仍很困难。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标准也很低,破产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不能很好地落实,再加上破产企业职工的铁饭碗思想严重、选择就业的机会和去向较狭窄等因素,致使破产企业职工难以妥善安置。虽然在这方面,法院只是协助政府做好工作,但出于社会稳定考虑,法院仍把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而且按照国务院(1994)59
    2023-02-2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破产申请
    相关咨询
    • 公司申请破产去哪个部门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1、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2、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因此,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国公司法第25条和第82条分别对有限责
    • 企业破产职工权益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内容是: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
    • 企业破产申请人是哪个部门?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2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申请人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申请。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3)清算人申请。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使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债主申请破产怎样破产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