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保修期是否顺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9:23:14 393 人看过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如果在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仍未处理或者仍未处理好,仍然应当履行其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程质量问题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

(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

(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

(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

(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

(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

(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

(9)水暖电卫安装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

(10)结构吊装就位偏差过大。

(11)预制构件裂缝,预埋件移位,预应力张拉不足。

(12)砖墙接槎或预留脚手眼不符合规范要求。

(13)金属栏杆、管道、配件锈蚀。

(14)墙纸粘贴不牢、空鼓、折皱、压平起光。

(15)饰面板、饰面砖拼缝不平、不直、空鼓、脱落。

(16)喷浆不均匀,脱色,掉粉等。

3.工程质量事故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它的特点是:

(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

(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

(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

(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和保修期限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中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区分有:(一)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包含在保修期限内的,且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一般处于保修期的初始阶段。(二)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二者的期限终止日一般情况下不相同。缺陷责任期最长为两年。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的最短期限一般是两年。(三)事实上,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最大不同还是体现在质量保证金上。即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要对工程质量缺陷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就是质量保证金。而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尽管仍要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但承包人不用再提供担保。缺陷责任期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区别是什么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
    2023-07-06
    61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是否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欠工程款可以起诉。项目资金纠纷可在三年内起诉,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计算。履约纠纷引起拖欠工程款形成欠款很多是源于双方对工程款数额意见不一,而工程款数额又与质量、工期和签证等情况密切相关。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承担修复费用;逾期交工,承包人应当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签证不力,造成承包人索赔无凭;争议无法解决将委托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决定工程款的得丧变更。故工程欠款并非单纯事件,解决质量、工期等争议是治理清欠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2023-07-01
    18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定义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问题定义产品质量问题,就是不合格品,在ISO9001里对不合格的定义是“未满面足要求”。这里是指未满足设计要求,如图纸、工艺和检验标准的要求.他可以通过返工、返修或报废来进行处理的,虽然质量问题的发生会带来质量成本的提高,或已带来了经济损失,但没有投入使用而造成后果。质量事故是指因为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当然带来的经济损失会更大,可能涉及到索赔和罚款等。二、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1.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
    2023-03-01
    20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竣工后经过检验认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并不代表在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所以我国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专门设立了保修制度,要求工程在投入使用的一定年限内仍然要对工程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一、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1)质量保修期我国法律确立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并明确了相关项目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9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
    2023-04-19
    309人看过
  • 电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1、保修期的起算按承包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或按工程项目移交生产交接证书中注明的保修起算日期。2、保修期的延长若保修期满后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质量缺陷未修复或有其他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做出相关工程项目保修期延长的决定。3、保修期的终止保修期或保修延长期满,承包单位提出保修期终止申请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或重建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保修期终止。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一)总体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
    2023-04-03
    163人看过
  •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质期针对不时出现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纠纷问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一项新规,明确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对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最低为2年。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中,将装饰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归纳为:内外墙饰面开裂、起鼓和脱落;墙内表面潮湿霉变,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
    2023-04-17
    8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房屋质量保修期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规定: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一般是2至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 商品房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同一方多次维修,可否延长质保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房屋漏水维修后,质保期是否顺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房屋漏水维修后,质保期一般不会延长。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一般是固定期限。若房屋还处在保修期限内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若过了质保期,则需要房屋所有人自己采取补救措施。
    • “质量保修”是指哪些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质保期到期后返还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6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十四日内,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包人没有异议的,就需要返还承包人保证人,如果超过十四天的期限没有返回的,则发包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则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