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聋哑人员刑诉法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1 05:56:57
228 人看过
首先,必须明确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承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工作的主要责任。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侦查人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以保证证据的有效收集与案件的准确判断。
特别地,对于那些聋、哑的犯罪嫌疑人权,应当有熟练掌握该类人群手势的专业人士参与审讯,同时务必将相关情况详尽记录在案。
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需向其充分宣讲其拥有的诉讼权益以及认罪认罚所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关键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刑事诉讼法聋哑或盲规定是什么意思
302人看过
-
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如何讯问
5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怎么审讯
112人看过
-
聋哑人犯罪有什么规定
183人看过
-
什么是聋哑人刑事责任
57人看过
-
聋哑人犯罪的法律规定
44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
刑事诉讼法聋哑或盲规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6(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不适用于简易程序。
-
-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91、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2、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
盲聋哑人的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04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