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
一、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哪些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以下:
1、法定监护。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1)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委托监护。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
3、指定监护。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遗嘱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但仅适用于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情况;
5、协议监护。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6、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7、托底监护。在发生监护权争议未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一、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二、监护人的职责主要为以下方面:
1、有关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有关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行使法律行为。
总之,一般设立监护人的对象都是未成年人和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负责,但是监护人对于被加护人的财产只有保管的权力,没有处置财产的权力。
二、导致监护关系终止情形有哪些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
1、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成年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时,监护结束;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丧失监护能力,终止监护关系;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的监护人中,辞去监护人必须经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职的,不具有辞职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者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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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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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到监护权中止? 监护权如何变更?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9监护权应该协议变更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等时候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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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终止会怎样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5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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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终止如何恢复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按照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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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可以终止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一、监护人的变更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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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终止监护人资格?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首先为孩子着想,要终止监护人资格的话,监护因一定原因而产生,因此,监护也会在一定条件即发生监护的要件消灭的情况下终止。监护关系的终止还有绝对终止和相对终止之分,前者是监护的职务已失去存在的依据,是指监护职责的消灭;而后者是指监护职责的转移,即监护未终止,但监护人因被卸任、辞任、死亡等原因而使该监护人的监护职务终止。